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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2017-01-20 14:19:00  来源:铜山检察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9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紧紧围绕铜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创新创优科学发展”为目标,切实优化执法办案和检察为民利民工作机制、切实加大打击犯罪和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切实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徐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铜山区争先创优一等奖等表彰,并被徐州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一、以维护和谐稳定为己任,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办案精品化为抓手,不断强化执法办案,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是始终强化刑事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加大刑事检察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0件555人,批捕345件44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21件1341人,起诉863件1229人。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61件76人。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对许洋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不断加大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省公安厅督办的李维芳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名犯罪嫌疑人。

  坚持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38人作出不捕决定,对7人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扎实开展检调对接、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申请资金9万元对3人进行救助,彰显了司法关怀。

  二是不断深化职务犯罪查办工作,营造廉洁环境。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紧抓民情民意,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5件2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9人,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8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反贪局被表彰为全市“政法标兵单位”,反渎局被表彰为全市“百佳基层执法单位”。

  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大力查办涉农补贴、低保救助、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先后查办贪污低保金、孤儿救助金窝案2件8人,贪污、挪用国家粮食收购资金窝案1件6人,贪污学生助学金窝案1件3人。并办理了徐州市检察院交办的2名处级干部,在当地反响强烈。在查办吴关心等4人贪污孤儿救助金窝案中,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进行清退,并将符合条件孤儿纳入救助范围,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三是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监督实效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共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侦查违法20件、追捕7人、追诉12人。承办的穆忠玲窝藏包庇案、郝玉杰非法侵入住宅案被评为全市“十佳侦查监督案件”。迅速构建“两法衔接”平台,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效发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2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线索14件,均及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依托对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判决书的“三书审查”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间的“三级核查”机制,扎实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提出抗诉2件2人均获改判,抗诉的朱春阳贩卖毒品案由一审判处的七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有期徒刑。

  不断完善民行检察立体化、多元化监督格局,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7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份,移送刑事案件犯罪线索2件。探索建立民行检察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先后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书14份,均得到有效落实。如在一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存在国有房产被私自出售问题,经向区国土局、房管局发出检察建议,撤销了12间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将国有资产依法收回。

  扎实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投入经费100余万元完成了与看守所的监控联网建设,实现动态监控监督,认真落实安全检察制度,有效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共检察收押犯罪嫌疑人917人,无一安全事故发生。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常态化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主动开展禁止令执行情况专项检察,切实保障刑罚准确执行,今年以来共对967名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无一脱管漏管。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依法建议收监执行缓刑、假释人员3名。

  二、以服务民生大局为重点,不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民生检察工作,全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百姓安居乐业。

  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服务徐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着力点,与行政执法机关合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宣传工作,并设立4个“检察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融入企业提供帮助,筹建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咨询团”,利用专家的力量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获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辖区企业的肯定和好评。

  不断加强社会风险研判,主动剖析犯罪多发折射的社会管理漏洞,形成风险研判报告12份,有4份报告被省市检察院转发。针对“小旅馆涉毒、涉性犯罪高发”的现象,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全区旅馆业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日常管理工作,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结合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高发,剖析出《与百姓饮食息息相关的卤菜加工行业存在大量使用亚硝酸盐现象亟待引起重视》的情况反映,推动出台《徐州市卤菜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

  积极构建专业化、社会化预防格局,推动出台《铜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明确发案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参加案例剖析会、预防工作情况备案等具体措施。扎实开展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工作,“检察长宣讲团”走进国税局、交通局、规划局及辖区乡镇开展法制宣讲19次。出台《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协助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切实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4件案件的分析材料在省、市获奖。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信访接待、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92件、控告申诉线索70件。以“窗口示范之院,人民满意之家”为标准,打造“一站式”信访接待窗口,有效落实周五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等工作机制,深入细致地化解矛盾纠纷。控告申诉部门今年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并被评为铜山区百姓办事“零障碍”十佳服务窗口。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度、满意度稳步提升,在今年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两参一改”评议活动中,我院满意度再次达到100%。

  三、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科学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检察工作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基层检察职能履行,优化机制、深化改革,全面推动铜山检察创新创优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牢固树立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理念,积极探索检务信息公开新机制。全省率先在互联网上建成“案件查询系统”,只需输入被查询人的姓名,便能查询到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时间、案由、承办人等信息,打造出便捷的查询渠道,目前,已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28条,法律文书170份。主动打造网上办公平台,开展律师业务预约、民事接访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等工作,为律师、人民群众、公司企业办事提供便利。通过制作检务公开告知单,召开律师座谈会和媒体广泛宣传等方式,有效提高群众对检务公开的认知度,新的门户网站今年启用以来点击量达1.7万人次。2014年6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工作的决议》,为深化检务公开提供了规范化、法治化的保障。我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做法多次被省市检察院《检察简报》转发,并在全省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

  二是打造“检爱筑梦”维权品牌。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细化青少年救助举措,形成法律援助、教育帮助、社会救助于一体的工作体系。通过设立“检爱”基金进行物质救助,选派女检察官做“爱心妈妈”帮助贫困儿童,发放“爱心联系卡”畅通关爱渠道,重点帮助其法律维权、完善人格、健康成长,调动一切力量在其完成学业、参加技能培训、办理低保医保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帮助。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与被告人系父女关系,被告人判刑后被害人丧失了生活来源,我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申请救助资金2万元,积极帮助办理低保手续,并选取提供食宿的“彭祖传统文化学校”为其办理了入学手续,保障其能够正常的生活、接受教育。“检爱筑梦”项目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在江苏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创投大赛中获奖的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心理支持专业化水平,将民营心理咨询机构“徐州思达心理社工服务中心”纳入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工作联系点,更加科学、专业的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评估、辅导和矫治。今年以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团省委副书记蒋敏先后到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三是构建职务犯罪侦查“移动办案区”。切实更新理念,不断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科技化建设。结合职务犯罪侦查对科技强检在时间、空间上的需求,在全市率先建成“移动办案区”。实现了对办案全程不间断无死角的监控,为有效固定视听证据,防范证人改变证言等提供了科技保障。在办理盐城市建湖县法院副院长刘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中,利用“移动办案区”在从盐城返回徐州的途中即完成了突审工作,为案件顺利侦办奠定了基础。“移动办案区”自建成以来,先后赴盐城、新沂、睢宁等地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并多次为市检察院办案提供保障。

  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有力筑牢自身发展根基

  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优质保障检察职能廉洁高效履行。

  一是注重思想引领,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出台实施意见,有效部署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思想政治学习与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印制《学习读本》和记录本,确保党的先进理念入脑、入心。将革命传统教育与身边的事迹相结合,组织干警参观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和周恩来故居,走进三星级康居乡村感受新时期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深入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活动,举办了“答三问”、“强五心”主题演讲比赛,进一步坚定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决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26条,做到即知即改,全面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四查四治”,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征求干警的11条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对6条意见制定整改规划并建立4项长效机制逐步落实。

  二是注重素能提升,扎实开展练兵培训活动。推行检察长“领学制”,由检察长结合对法律法规、大政方针的学习领会,在检委会上带领大家共同学习,检验领导班子自身的学习效果。加大党组中心组学习力度,先后组织11次专题学习,全面提升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执法办案水平和管理领导水平。依托“铜检讲坛”、“彭城读书社”、“网络写作小组”等练兵培训载体,科学制定年度岗位练兵培训计划,开展专题讲座培训、经验交流、辩论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干警在执法办案、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保障了案件优质高效办理。今年以来,我院办理交通肇事案件平均周期为13个工作日,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周期为9个工作日,办案周期明显缩短。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今年以来,先后有30余名干警在各级评选竞赛中获奖,其中,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办案能手”、12人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办案能手。

  三是注重规范执法,扎实开展内部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围绕“四点一察”,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监督体系。通过对重点人员、重点案件、重点部门、重点任务,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作风慵、懒、散等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创设检委会委员评案机制,采取庭审考核、卷宗检查等形式对办案质量进行专项评查,合理评价案件办理情况,推动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在全市率先出台“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实施意见”等规定,统一相对不起诉案件执法标准,有效避免了因人情、关系可能产生的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今年办理的相对不起诉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3.85%。开通专用监督电话,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开展律师执业备案、回访工作,从不同层面了解干警是否规范文明、是否廉洁执法的情况,进一步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均呈现出积极向上的科学发展态势,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质量和效果也取得了明显的提高。但与新的发展形势相比,与区委、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民生检察的具体举措还不到位,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有待于进一步延伸检察为民职能;二是素能建设体系还不完善,强调执法办案能力提高的同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能力、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等方面建设;三是改革创新力度还不够,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有待于进一步打造亮点品牌,等等。在此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力争在新的一年提交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

  2015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司法改革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队伍建设。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凝神聚力,锐意进取,力争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举措,在执法办案上有新业绩,在保障民生上有新成效,在争先创优上有新位次,为推动铜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旨,找准基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着力点。进一步坚定依法履职、依法办案的宗旨意识,不断完善检察办案流程监管、质量评查机制,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正确处理独立办案和接受监督的关系,切实发挥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对检察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有效提升检察公信力。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畅通了解法律法规的渠道,引导人民群众主动知法、自觉守法、维权依法,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二是推进民生检察,全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执法为民根本宗旨。坚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背后的腐败,优质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刑事犯罪案件,有效研判案件多发、高发折射的社会风险,优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诉讼违法行为,有效落实人权保障要求,优质保障国家法律规范执行;坚决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意识,优质保障检察职能高效履行。

  三是强化素能建设,全程保障检察职能高效履行。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引领,构建业务素能、服务素能、发展素能全覆盖的队伍建设体系。以执法为民、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干警亲民、护民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在保民生、促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根本点,不断加强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力争打造出全市有地位、全省有影响的铜山检察队伍;以推动铜山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发展文化建设,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力争在今年的工作中再上新台阶。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全力夯实科学发展根基。准确把握检察改革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铜山检察创新创优发展。进一步加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有效打造现代化实用化科技强检项目,保障检察队伍管理、案件管理质效稳步提升;进一步加大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举措的执行力,有效落实上级部署安排,保障阶段性改革项目成效明显;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维护宪法人权的工作举措,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护民、利民效果显著。

  各位代表,新形势和新任务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我院将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牢记职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幸福新铜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1.检务公开: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有关活动和事项。

  2.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3.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由于他人犯罪行为的侵害,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以致生活难以维持,国家给予一定的临时性、应急性帮助的制度。

  4.预防调查:主要是指通过个案调查和专题调查,探寻犯罪发生的原因或某类犯罪的症结、特点,以利于有针对性地预防职务犯罪。

  5.社会风险研判:指检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检察工作情况,从办理的各类案件的特点和发案趋势中发现影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侵害人民权益的现象以及问题和不利因素,分析形成的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供上级检察机关、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6.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检察机关对执行交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某些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或参与诉讼的法律制度和专门法律活动。

  8.移动办案区:是铜山区检察院利用新采购囚车可移动、空间大的优点,合理配置同步录音录像、现场勘查、移动办公等设备,打造出的与院内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区功能相符的移动办案平台。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