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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2018-12-20 14:47:00  来源:铜山检察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东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紧紧围绕铜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司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国一级规范化驻看守所检察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徐州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表彰。

  一、在服务中心大局中体现政治担当,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努力为铜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主动服务区域发展新常态。严格办案标准,依法打击妨碍经济转型升级的犯罪,对公安部督办的系列虚开增值税发票案6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26人,办理了“绿藤购”网络传销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维护良好经济发展秩序。出台“检察护绿工程”实施意见,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件61人。先后介入“263在行动”等媒体栏目曝光的河污染、危险废物堆积等事件9件次,查办职务犯罪2件4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电镀小作坊非法排放危险废水、污染环境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论证、咨询专家意见,做好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诉前准备工作。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司法办案社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结合办案排查社会治理风险源点,推动全区开展校车运营、非法使用童工、药品经营等专项治理活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资产解冻”诈骗犯罪、拐卖儿童犯罪等风险研判信息。完善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机制,联合法院、司法局出台《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维护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预防犯罪漫画图书被纳入全区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在校学生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率先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交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效应更加突出。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成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打造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0余件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再次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聚焦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45件80人。深入分析案件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3件,推动全区药品零售机构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严格落实驻村帮扶机制,扎实开展“百千万”大走访等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区委脱贫攻坚战部署,出台《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力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

  二、在依法惩治犯罪中彰显法律尊严,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入平安铜山、法治铜山建设,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源头治理。

  ——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89件631人,同比增长12%;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180件1636人,同比增长20%。从严打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依法对“全能神”邪教组织“苏皖牧区”2名负责人及4名成员提起公诉。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等专项活动,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7件66人,提起公诉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4人,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依法打击扰乱信访秩序、医疗秩序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有效办理了敲诈勒索、陈井芬寻衅滋事等典型案件。积极投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活动,起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14件17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47件54人,起诉“撞库”苹果账户密码盗窃犯罪16件31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小的53人,依法不予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21人,决定不予提起公诉。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扎实开展检调对接、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引导案件双方达成和解80余件,申请资金对7名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进行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办案中,强化释法说理,引导案件当事人正确认知法律决定,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稳定因素。

  ——主动凝聚政法机关办案合力。强化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合力。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同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建议移交刑事案件12件。深入推进“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等工作,规范检察介入活动,引导公安机关有效固定证据。先后就“造肉一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印度牛肉制品走私案”等案件侦查提出检察意见160余次,保障了案件侦办效果。联合法院出台《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公诉人集中出庭规定》等文件,规范庭审活动,提升办案效率。

  三、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中深化反腐倡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

  坚决落实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和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圆满实现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思想不乱、力度不减、队伍不散”的目标。

  ——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5件24人,渎职侵权犯罪4件7人。受上级指派,参与了中央“409”部级专案的办理,并对相关3名行贿、受贿人员立案侦查;参与办理了“盐城法官滥用职权专案”、全市“工业信息转型升级引导资金领域”滥用职权案、徐州监狱民警滥用职权案等重特大案件。突出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查办骗取、贪污、挪用国家惠农补贴、扶贫救助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犯罪6件10人。深入查办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非法采矿、环境污染、房产交易、科技创新等领域犯罪4件6人,进一步肃清风气。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科学查摆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风险源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综合运用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形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托“检察长宣讲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告诫”等平台机制,开展预防提醒、警示教育等活动30余次,并有效开展“预防邮路”、“远离回扣、廉洁从医”等专项预防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00余批次。创新廉政教育形式,结合办案积极创作廉政短片和微电影,专题片《一个干部的作茧路》获全市二等奖。

  ——全面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区委部署,成立转隶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工作流程,集中开展职务犯罪线索和涉案款物清理活动,全面完成职务犯罪线索、案件、扣押和冻结款物的清理任务。加快办案节奏,对职务犯罪案件快侦、快诉。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分析手段,持续做好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成功促使一名出逃3年、被省检察院督办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受审。去年底,我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的人员、编制、装备已全部按要求完成转隶工作。

  四、在深化诉讼机制改革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着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全年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12件,6件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

  ——制定刑事监督指南,突出同类违法行为监督。对诉讼活动中多发违法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出台“诉讼监督重点备忘录”、“刑事监督工作指南”等指引性规定,强化类案监督,集中纠正诉讼违法行为,推动专项整改,成效显著。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非法证据排除,重点纠正取证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推动全市网安部门开展“电子证据固定”专项学习。探索诉讼监督“案件化”办理模式,强化规范办理和严格审查,保障了监督质量和效果。

  ——完善民事行政检察机制,突出群众利益保护。延伸监督触角,构建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进的民事行政检察新格局。扎实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着力监督恶意串通造假、虚构债权债务进行虚假诉讼、逃避合法债务的行为,成功办理徐州地区数额最大虚假诉讼案,经移交线索,相关人员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在非法采石、破坏林业资源、违法堆积废物等热点问题强化监督措施,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5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注重国有资产保护,结合查办“新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追回被骗取的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八十余万元。

  ——稳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以创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看守所检察室”为抓手,加强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开展谈心谈话、列席监情分析会等活动1000余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化解3起高危事故风险。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同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特殊节点社区矫正人员的检察监督,发现并监督一起冒用他人姓名实施犯罪服刑人员,建议收监执行社区矫正人员6名,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秩序。

  五、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提升综合素能,倾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有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廉洁化水平,保障公正规范司法。

  ——坚定信念,提升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纵深开展。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未检科长张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个人。突出“微讲堂”、“小课堂”的教育培训效果,开设“领导干部大讲堂”、“检委小课堂”等培训活动30余次,3个业务“小课堂”在全市获奖,20余名干警在上级评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局长刘刚、优秀侦查员杨旭等突出专业人才。

  ——健全机制,规范司法。强化办案责任,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工作推进,出台《案件分配管理办法》、《检委会委员评查案件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办案流程监管、质量监督,推进司法档案建设,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深入查摆不规范问题,在退回补充侦查、建议撤回案件等环节开展专项监督,3件案件在全市检察机关评选中获奖。构建良性检律互动关系,联合司法局、律协举办座谈会,向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150余条,邀请律师代表参与评议案件,获得一致好评。

  ——严肃纪律,改进作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健全任务落实体系。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出台专门工作意见,推行“1+1+2”常态督察模式,加强对作风纪律、管理制度、专项任务的督察落实。细化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排查廉政风险,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等形式,剖析原因、明确防控措施,推动检察权廉洁、规范、高效运行。

  六、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致力树牢检察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打造阳光检务,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院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专题视察调研,就“两法衔接”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给予充分肯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国家赔偿和涉检信访案件办理,提升案件办理的综合效果。探索在“人大代表之家”建立检察联络室,更加贴近基层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工作做法被最高检内刊采用。

  ——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通过检察工作通报、座谈交流等形式,常态化听取意见。认真落实人民监督要求,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案件3件次,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拘留入所前谈话28次,进一步规范了办案行为。定期赠阅《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等报刊杂志,让代表委员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职能和工作动态,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全面深化社会监督。以检务公开、阳光司法为抓手,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参观服务窗口、办案场所;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28件、法律文书909份,微信公众号 “铜山检务”发布信息320余篇,增强工作透明度。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针对重大敏感事件发布案件信息48件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深化改革、务实奋进,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人民的关爱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效能与全区发展形势还有差距,整体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措施、检察服务、检察保障的质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发展思路仍需进一步拓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等等。在此,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铜山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四化”工作要求,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办案,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平安铜山、法治铜山、美丽铜山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紧紧围绕习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新思想、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纵深发展。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具体实践之中,自觉融入到发展大局履行检察职能,深入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理念。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干警头脑,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品格。围绕全区中心大局改进检察工作,着力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强化法律监督措施,为全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工作报告,健全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强化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担当尽责。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服务、保障措施,依托法律监督主责,担负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强化司法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围绕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民人身财产的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强化保障经济发展的检察措施,依法打击妨碍经济转型升级、影响创新发展的新型犯罪,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等手段,提升检察效能。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分析社会治安新形势,强化民生领域社会风险研判,跟进检察保障措施。高度重视涉众型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工作,强化释法说理、法治宣传、维权救助,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转变法律监督理念,突出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诉讼违法行为,探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新机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深化改革要求,优化体制机制、优化组织管理,提升检察效能。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司法档案和员额检察官调整机制,探索体现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明确司法责任,加强流程监管、节点监控、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全程动态监督,构建新的检察权运行监管模式。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明确机构,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介入、强制措施确定、提起公诉等环节的衔接配合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结合绿色铜山建设,探索构建“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检察监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进绿色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民利,在振兴实体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谋划新的服务保障机制、维权救助机制、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突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狠抓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用新举措、新业绩、新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职业素能建设,健全符合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特点的队伍建设体系,重点加强精准化培训和专业化训练,锤炼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检务公开要求,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健全意见收集、落实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和新使命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新思想、新措施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铜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说明

  1.263在行动:2016年12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旨在围绕结构调整、治污减排、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采取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措施,努力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效地规范环境秩序。江苏卫视专门开设了“263在行动”专栏。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12行。

  2.公益诉讼: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或参与诉讼的法律制度和专门法律活动。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16行。

  3.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2017年,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主要开展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的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探索开展支持起诉等工作;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审判监督,加强对此类案件审判活动和生效判决裁定的监督。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5行。

  4.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按照“整合窗口职能、规范服务流程、统一受理答复、便捷高效利民”要求,建设的检察群众工作平台。通过集中控告申诉、1230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远程视频接访、案件管理查询、案件当事人接待、律师办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务公开、法律救助、检调对接等功能,打造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载体。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9行。

  5.区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前十罪名分布

  

  6.撞库:是黑客通过非法手段破解或收集互联网已泄露的用户和密码信息,生成对应的字典表,尝试批量登陆其他网站后,得到一系列可以登录的用户。撞库,主要是利用很多用户在不同网站使用的是相同的账号密码,通过获取用户在A网站的账户从而尝试登录B网址,通过数据库“碰撞”获取其他账户和密码。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6行。

  7.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由于他人犯罪行为的侵害,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以致生活难以维持,国家给予一定的临时性、应急性帮助的制度。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20行。

  8.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5行。

  9.“造肉一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6年3月以来,由李晓峰任法人代表的远方中汇公司在生产“造肉一号”和“味霸”饲料添加剂过程中,非法加入国家禁止在饲料添加剂中使用的人用西药“格列本脲”,并将相关的饲料添加剂出售给养殖场用于动物喂养。该事件经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后,引起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介入 、引导侦查,依法对相关人员提起公诉。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8行。

  10.监察体制改革: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经党中央决定,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016年11月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为进一步推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10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在去年底今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14行。

  11.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20行。

  12.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0行。

  13.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判决、裁定、决定监外执行的罪犯,从判决到交付、再到置于社区内进行教育矫正,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等各个执法环节进行的检察监督。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1行。

  14.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的关键,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对于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于2015年9月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作出具体部署。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科学划分检察院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在业务部门分设若干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处(科)长均编入办案组担任主任检察官,在检察长依法授权内,依法行使检察办案权和案件管理权等相关职权,对作出的案件处理决定承担办案责任。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11行。

  15.检务督察:是指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2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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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