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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的行政处罚撤销了
2024-04-19 16:51:00  来源:检察日报

  “行政处罚撤销后,终于还了我清白,我的党籍也快恢复了!”3月13日一大早,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思霖接到了一起行政申诉案件的当事人老章打来的电话。

  2020年底,老章所在镇在对党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清查时发现,老章在10年前曾因在某浴室洗浴时涉嫌嫖娼受到过行政处罚,被处罚款500元。同年12月18日,镇党委对老章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处分。

  这个“爆炸性新闻”很快传遍全村。虽然老章坚称当时自己只是洗澡按摩,没干出格的事,更没有被罚款500元,但他的辩解似乎没起到任何澄清事实的作用。老章不仅被邻居、朋友冷嘲热讽,女儿的学业也受到影响,老婆经常吵着要和他离婚。

  2021年5月30日,老章以行政处罚决定材料造假,本人不知自己被行政处罚且未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驳回起诉。老章不服,上诉至淮安市中级法院。淮安市中级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自2022年3月起,老章多次到当地纪委、公安机关讨说法,要求公安机关撤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其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恢复党籍,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2022年6月16日,淮阴区检察院收到区委政法委转来的信访交办件。该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陈思霖调取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原始卷宗,详细了解了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全过程。原始卷宗中的记录为“违法地点系甘某出租房内,老章意欲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但老章在申诉时称,自己是在某浴室洗浴过程中,甘某帮其捶背时,遇有警方执法检查,当时并未查获到嫖娼行为。此外,老章强调,行政处罚卷宗内的相关笔录并非他本人签名、捺印,所作出的500元罚款他并不知情,也从未有人让他缴纳过。

  经过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认为,老章被查获的具体地点与老章本人的表述不一致,询问笔录和处罚告知文书中老章的签名是否为其本人所签存疑,也查不到当日老章缴纳罚款的证明。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一审法院审理该案时,曾对询问笔录和处罚告知文书上的指纹进行过鉴定,但由于过去了较长时间,指纹变得模糊,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以在案指纹不具备鉴定条件为由终止了对指纹的鉴定。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申请对卷宗中的签名笔迹进行鉴定,并将原始样本材料移送淮安市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审查。淮安市检察院后将相关材料移送江苏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这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赴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等单位调取老章在事发同时期的签名材料,为文证审查提供比对样本。

  2023年10月20日,江苏省检察院作出的鉴定意见显示:公安机关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询问笔录上的签名均不是老章本人书写。

  根据该鉴定意见,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老章作出行政处罚的行为存在严重程序违法,应当予以撤销,但该案的诉讼时效超期,法院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无法通过监督纠正生效裁判对老章进行法律救济。为此,淮阴区检察院依据江苏省检察院出具的鉴定意见,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对老章被行政处罚案进一步查清后依法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建议当地镇党委恢复老章的党籍。

  今年2月5日,公安机关撤销了对老章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他作出了赔偿决定。

  编辑:王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