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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同名造成的错误婚姻登记被撤销
2024-04-19 16:47: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官,错误的婚姻登记终于撤销了,今天我和丈夫重新补办了结婚证,感谢检察官的帮助和付出!”日前,收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的张某甲激动地对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张某甲是四川省某县人,因原始的结婚证件遗失,2023年6月,她前往当地民政局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名下已存在一桩婚姻登记记录,故无法为其补办。一头雾水的张某甲辗转多方了解到,是与其同村且同名的张某乙(为与张某甲区别开来,用张某乙代替)使用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他人办理了结婚手续。

  因张某乙已嫁至浙江慈溪,得知这一消息的张某甲多方求助无果后,于2023年11月来到慈溪市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

  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经初步调查后发现,2006年张某乙在进行婚姻登记时,由于没有电子档案系统,户籍信息系手工登记且存在错误,造成张某甲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的事实,也致使张某甲无法行使婚姻登记的合法权利。对此,慈溪市检察院主动对接四川省某县检察院开展跨省协作,经过全面调查后,认为该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决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

  2023年11月9日,慈溪市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场见证。申请人张某甲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全程参与,张某乙也到达现场,两位案件当事人也见证了检察建议书的送达。在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职能部门就本案具体情况以及后续处理再次作出了公开解释说明。

  在多方的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争议实现了实质性化解。日前,相关职能部门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回复了慈溪市检察院。至此,张某甲被错误登记17年的婚姻终于被撤销。

  据悉,慈溪市检察院随后还与市民政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等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王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