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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注重” 促进诉源治理
2022-05-12 11:4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为新时代“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中的重要一环,行政检察在参与促进诉源治理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面临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监督要充分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以更优能动履职更深融入国家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第一,注重前端发力,推动源头治理。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从这个意义上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诉源治理一方面要将监督关口前移,推动行政争议止于未诉。另一方面要更多地运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拓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一是以“穿透式”监督促进诉源治理。“穿透式”监督以行政诉讼监督的“诉”为起点,以促进社会治理的“源”为落脚点,是行政检察工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抓手。要以“穿透式”监督为统领,推动构建坚持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新的增长点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二是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诉源治理。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是行政争议产生的源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限、协同原则和“在履职中发现”,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三是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稳妥积极化解“潜在之诉”“遗落之诉”中的行政争议,发现社会治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注重一体融合,推动系统治理。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一体化意识,开展深层次监督,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推动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深层次和重点、难点问题系统解决。一是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并重。以精准监督提升个案监督层次,善于从个案中发现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共同性问题,发挥类案监督辐射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二是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促进系统治理。要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行刑衔接、行民交叉、公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打破专业壁垒,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能动履职,实现行政检察与其他检察业务资源共享、相互支撑、一体协同,形成法律监督合力,促进诉源治理创新。三是主动融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审判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畅通业务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探索构建“行政检察+多方协同”的诉源治理格局,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三,注重强基导向,推动基层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大量的行政争议产生在基层,诉源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在行政检察监督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发挥基层检察院熟悉当地情况,就近开展工作的优势,聚焦基层治理短板,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助力实现治理成果共享。二是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开听证、以案释法进社区、进农村,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助力实现规则之治。三是推动检察履职向基层延伸。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大实践创新力度,实现基层行政检察力量线下进驻县级综治中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夯实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检察工作基础,助力实现基层之治。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