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
2024-03-29 15:45:00  来源:铜山检察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2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明广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铜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法律监督、创新社会治理,忠诚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先后获评江苏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徐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表彰,3个国家级研究课题被立项,1份公诉意见书获评全国优秀法律文书,1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业务能手,2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5件案(事)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件、优秀事例,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30余人次。

  一、聚焦中心大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将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大局取得积极成效。

  ——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组“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确保检察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按照区委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开展“七个一”活动部署,组织开展检察长领学、办案故事讲述会、岗位建新功等活动10余场次,确保学习贯彻部署转化为检察工作措施。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出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工作方案15项,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区重点工作同频共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点案件等方面,向区委、区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10次。

  ——持续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背景下的营商环境建设,依托同高新区管委会共建的“企业法律风险‘五位一体’协同防控平台”,打造企业服务载体,获评全省法治市场建设优秀实例、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十佳”案例。突出打击妨碍金融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办理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01件131人,有力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资产安全。立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审慎办理特殊时期的涉企犯罪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慎用强制措施、慎重入罪、慎重起诉,全年对35人作不起诉处理,有力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强化研判分析,《涉区块链金融犯罪的刑事治理路径》被权威期刊《法学研究》刊发。认真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督促涉嫌刑事犯罪的企业作出合规承诺、接受第三方监督评估,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在全市首次推动税务部门对合规考察结果进行互认,并建议税务部门在撤出黑名单、修复纳税信用等级等方面对企业提供支持,降低了涉案企业在融资授信参考、债券发行、生产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相关检察建议获评全市精品检察建议。

  ——持续深化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助力打造“善治样本”。注重依法办案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在涉危化品非法经营、住宿经营场所管理等领域制发检察建议18件,有效整治农村“黑”加油站、旅馆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住宿等风险隐患,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三等奖。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以信访为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犯罪。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前的矛盾化解工作,开展涉检信访积案专项化解活动,通过领导包案化解、律师参与说理、重点案件公开听证等形式,排查的928件信访案件均有效处置。积极参与“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专项行动,扎实推动相关部门案件办理,多渠道做好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全院80余名干警在交通卡口、社区、隔离点等防控一线值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扎实开展检察官进网格活动,结合远离黄赌毒、防范电信诈骗等专项部署,开展基层宣传、基层答复等活动60余场次,征集案件线索、意见建议140余条,融入基层提供检察服务。

  二、聚焦安全稳定,精准保障平安铜山建设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法治铜山、平安铜山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安全感的重大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03件258人、审查起诉案件1154件1695人,刑事办案数全市领先。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1件96人,做到快捕快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力度,增强安全感。依法打击多发侵财类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共办理案件244件363人,做到打击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相结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提升满意率。大力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共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等网络犯罪186件327人,督促57名犯罪嫌疑人退赔退赃,为案件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突出打击新型犯罪,依法办理通信等行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件21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

  ——坚决惩治黑恶势力犯罪。认真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部署,依法对田某某组织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2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办理的杜某等11人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主犯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有效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活动,通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监督周某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1.48亿余元资产追缴处置,该案财产处置案例被推荐至最高检参加典型案例评选。结合办案,推动基层党委加强村组干部管理,检察建议获省扫黑办表彰。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同监察委、法院等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办案数全市领先。认真落实“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部署,依法办理徐州金龙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刘某某受贿案、省矿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矿建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某等人贪污、受贿案等重点案件。认真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职务犯罪反洗钱工作重大部署,注重规则提炼分析,《论贪污贿赂类洗钱行为的司法认定》《诉源治理视域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逻辑与路径研究》荣获首届全国职务犯罪检察论坛征文三等奖。围绕检察机关承担职务犯罪侦查权的14个罪名,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办力度。协助市检察院办理最高检巡回检察交办的“8·10”专案,对无锡监狱陈某某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进一步规范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认真查办上级交办的贾汪公安分局黄某等人徇私枉法案,黄某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涵养风清气正的执法司法环境。

  三、聚焦民生福祉,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好司法办案政策,创新为民服务载体,展现司法为民情怀。

  ——用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注重老年人权益保护,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老年人被骗案件50件。在办理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为200余名被害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获评全省典型案件。注重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综合使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措施,帮助64名农民工追回150余万元“血汗钱”,以“我管”促“都管”,让劳动者不“忧薪”。注重残疾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向9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医院、公园、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完善无障碍设施60余处,为残疾人获得应有保障提供支持。注重涉案困境人员权益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73名涉案困境人员发放救助金70.1万元,有力传递检察温度,一名干警获得“最美铜山妈妈”荣誉称号。注重便民服务,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线上线下双向服务”“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得到全面实现,检察长接访、上门听证等工作获得充分认可,满意度稳步提升。

  ——用心关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典型示范工程,建成全省有影响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成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少年警务中心,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从严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对78人提起公诉,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别程序规定,依法对30名涉案未成年人从轻处理,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率53.6 %,不起诉率41.7 %,教育、感化、挽救效果突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选派2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74场次。深化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对运用交通违章人脸识别系统违规曝光未成年人肖像问题推进整治,对16件未成年人抚养费案支持起诉,做法在全省推广。围绕夏季未成年人溺水多发情况,开展专项工作,就公园内部水体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问题,全市首次在公园现场举办公开听证会,现场论证整改措施及合理性,成效明显。

  ——用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对行为性质轻微、危害程度较小、认罪态度良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处理。对社会危险性不大的52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5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结合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多发、轻刑案件占比较高的现状,成立刑事速裁办案团队,促进简案快办,实现案结事了,促使轻微违法者早日回归社会,增加和谐稳定因素。针对农村老年人非法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和非法持有罂粟种子等犯罪多发的问题,开展专题研讨论证,综合考虑大部分老年人的种植、持有行为是基于治疗疾病、食用等非制毒犯罪目的,社会危害性不大,探索分类处理模式。对情节较轻的31人,进行非刑罚处罚;对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打击。同时,到案件多发的镇村进行公开听证、以案释法,增强基层群众认知,取得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聚焦监督主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追求,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进一步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会同公安机关制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意见》,规范案件介入、会商、监督工作,提出固定证据、补充证据的检察意见1200余次,案件侦办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有力提升。完善“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两个平台建设,不断拓展监督新渠道,通过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纠正漏捕、漏诉,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手段,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提请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刑事监督工作经验在省、市检察院专项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客观分析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对批准逮捕后悔罪表现明显、取得被害人谅解的47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更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做实刑事执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3起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6起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未实际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有效防止“纸面服刑”。认真落实巡回检察部署,配合市检察院完成对盐城监狱、贾汪区看守所、铜山区看守所等场所的巡回检察,促进监管秩序稳定。认真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工作,组织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查事故隐患检查等活动4次,完成与铜山看守所信息联网建设,实现对监管场所动态监督,促进安全管理。

  ——进一步做强民事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全年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81件,办案数全市靠前。立足维护诉讼秩序、金融秩序,持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并引导立案7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还某某等6人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把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积极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在非法占地、违章建筑等领域,积极推动多单位参加、多部门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5件25人,2个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监督。突出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建设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深入开展英烈设施及公益性公墓保护等8项专项行动,促进文明创建、社会治理和公益保护相融合。推动百年古树管护治理做法,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刊载。开展高耗水特种行业专项监督行动,将217户洗车商户纳入整治范围,关闭查封自备井16处,有效维护正常取用水秩序。针对污水排放、大气污染等信访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全市首次制定落实生态环境赔偿的磋商程序,有效加强生态治理,提升公益保护实效。参与办理的南四湖专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监督案例”,检察技术服务保障公益诉讼办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五、聚焦素能建设,从严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打造“四铁三型”检察队伍。

  ——党建引领铸造先锋文化。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以“党建+检察文化”培根铸魂,党建做法在全区“两优一先”表彰会上交流发言,被《江苏法治报》头版刊登、江苏卫视展播。注重“党建+廉政文化”,打造“铜心圆”党建园、“汉韵”检察文化区,形成“一厅两园”党建廉政教育载体,获评区“书记项目”优秀奖,入选“清风徐来,廉行徐州”廉洁教育站点。注重“党建+品牌文化”,构建“党建+业务+队伍+品牌”模式,未检项目获评区党建示范品牌,被省检察院文化品牌推介宣传。注重“党建+业务文化”,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党旗飘扬引领扫黑除恶决战决胜》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融合典型案例。注重“党建+共建文化”,省检察院指定我院作为先进典型与薄弱院共建,以“五互五共”为重点,强化人才互派、业务互动、文化互享,做法被省检察院采用。扎实做好挂钩帮扶工作,选派2名干警任驻村第一书记,向结对帮建村给予20万元帮扶资金,助推村级经济发展。

  ——人才引领筑造专业队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从政治忠诚、业务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开展“有为班子”创建活动,坚决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法律监督的责任人、高质量发展的领路人。坚持党管干部,院领导班子在区综合考核中荣获“优秀”等次,8名干警被任命中层正副职,干部结构和能力进一步优化。坚持专业建检,围绕“质量建设年”主题,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依托检答网、“一得讲堂”,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推动理念更新、素能提升,涌现出全国业务能手等专业领军人才,1件案件获国家级表彰,5件案件获省级以上表彰。坚持检校共建,丰富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与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深化理论与实务研究,在国家级、省级发表论文13篇。

  ——作风引领打造廉洁形象。抓实作风大提升活动。坚持“四铁三型”过硬队伍建设标准,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敢为善为、务实落实”作风大提升行动,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抓实廉政教育提醒。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8次,组织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现场廉政教育等活动6次,有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抓实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办案内部管控体系,强化办案流程监管和办案质量监督,加大司法权运行监督力度,内部监督制约和规范司法水平稳步提升,案件监督管理调研报告获评最高检三等奖。抓实重点业务、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组织专项督察、案件评查等活动11次,实现监督全覆盖。

  一年来,区检察院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检察工作。更加重视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视察、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活动50场次,接受专题视察、执法检查5次。更加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参与办理徐州市人大议案,将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对230件代表建议进行梳理,调取噪声举报投诉事项1500余项,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更加重视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700余件。针对重大敏感事件发布案件信息48件次,办理公开听证案件75件,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用好集群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以普法宣传传播检察好声音,在《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21)》中,我院在全国103家基层院中位居第八名。

  一年来,铜山区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坚决当好拥护党方针政策的践行者、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者、增强民生福祉的保护者、追求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促进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爱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二是部分干警依然存在就案办案等思想,司法理念尚未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三是业务发展不均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公益诉讼等工作需要加大推进力度;四是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不够,专业素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此也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题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完善公益诉讼,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的一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争创“全国模范基层检察院”奋斗目标,严格按照“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质量建设年”,加强司法办案,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以融入式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铜山“四高地一福地”、打造“江苏强区”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政治建设引领,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记检察属性,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牵引,全面融入经济发展、平安创建、法治建设之中,为区域安全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深入贯彻区委第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高品质建设“四高地一福地”、高质量打造“江苏强区”目标,明确检察重点任务,优化服务保障措施。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工作报告,健全责任落实体系,为全区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紧扣司法为民宗旨,以更高质量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同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从严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犯罪,依法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违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悔罪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涉嫌犯罪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依法从轻从宽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秉持以公开促公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办案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形式,畅通群众了解检察、联系检察、参与检察的渠道,增强法治信任度、检察满意度。

  三、立足检察职责定位,以更高标准提升检察履职质效。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抓好司法办案、法律监督和专项工作,创新司法协作,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工作,提升检察工作成果和效果。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用好检察权、办好检察案,更加有力融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创建活动,推动构建“五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用好司法办案资源,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多种形式开展好“八五”普法、“法润铜山”等活动,为全区法治水平提升发挥检察能动作用。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更高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十项规定等廉洁纪律要求,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力打造廉洁自律检察铁军。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抓细抓实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强力推进党建强基计划,加强政治和业务融合发展。围绕“六个铜山”检察品牌,创新特色亮点工作、打造示范项目。坚持效果导向,健全完备考核评价、信息技术、队伍管理等建设,提升检察效能。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先进楷模、专业人才、专业团队。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深入开展公开听证、评议案件等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开启新实践。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不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笃行,高质量履职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铜山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五好”基层检察院:模范机关建设是新时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推动新时代全省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一批“担当作为好班子、德才兼备好队伍、司法办案好业绩、作风优良好形象、运转有力好保障”的基层检察院,2022年2月,省检察院开展首届“五好”基层检察院评比,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质效进行总体评价。铜山区检察院入选2022年全省首批20家“五好”基层检察院。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1行

  2.企业合规:为全面深化法治企业风险防控建设,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最高检于2020年开始探索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对检察环节办理公司、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案件,或者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等实施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中,对涉案企业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可要求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建立完善合规体系,由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一定期间内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在考察评估合格后,可以对涉案企业、个人作宽缓处理。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0行

  3.检察机关承担职务犯罪侦查权的14个罪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在《刑事诉讼法》中,删去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保留了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侦查权。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分别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6行

  4.未成年司法保护综合服务中心。为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铜山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部署,建成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的法治教育基地。基地分为五大展区,运用声光电技术,创新打造“时光隧道”、“人生抉择”等特色法治教育版块,采取沉浸式体验的方式,让“纸上的法”变成“生动的法”,潜移默化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塑造良好的公民品格。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0行

  5.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是新时代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化,是轻罪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少捕慎诉慎押的本质是严格、准确、规范地把握逮捕、起诉、羁押的法定条件,综合考量将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追诉控制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内,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最大限度发挥刑事司法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2行

  6.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8行

  7.巡回检察:2018年5月,最高检制定《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试点院对辖区监狱不再实行派驻检察,以现有派驻人员为基础,调整充实和整合力量,组成若干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罪犯又犯罪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监管事故检察案件等。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14行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行政救济具有密切相关性,指经过相应救济程序之后,不再存在或者产生异议,不再存在争诉的标的物,有助于促进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0页第5行

  9.非诉执行监督: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之外的执行活动开展的监督,包括民事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民事非诉执行,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就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实施的执行活动。行政非诉执行,是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申请就行政处罚决定实施的执行活动。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0页第6行

  10.诉前磋商机制: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后,检察机关可以就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公共利益可能受损等情况交换意见。磋商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公益得到有效保护的,检察机关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则制发检察建议落实整改。该项机制贯彻“效率性、公正性、灵活性”三原则,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偏,快速整改,提升公益保护质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0页第20行

  11.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都贯穿于“十大业务”始终,“四大检察”与“十大业务”一起,共同构筑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5页第9行

  1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司法机关可以对其从宽处理的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5页第21行

  1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简称。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6页第20行

  14.铜山区高发刑事案件罪名分布(2022年)

  编辑:王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