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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年)
2024-03-01 16:33:00  来源:铜山检察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1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明广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服务铜山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机关党建“五星级示范品牌”、全区考核一等奖等荣誉表彰,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1名干警获全国优秀公诉人,35人次获省市表彰,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6次,2件案件获最高检、民政部典型案例,5件案件获省以上典型案例,工作质效位居全市前列。

  一、坚持政治引领,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6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确保检察工作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标“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融入全区发展大局,谋划检察工作思路措施,在安全生产等领域出台方案11项,将区委决策部署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0次。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内容,开展检察长党课、专题交流研讨等活动31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到企业、九里山社区开展“四下基层”等活动,帮助解决信访积案、老旧小区安全管理等问题。聚焦“四学四强四提升”,举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走基层”等活动12场次,干警司法办案、调查研究、综合治理的能力有效提升,护航民企、法治宣传等工作获得省市表彰。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10件286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393件2006人,办案数全市第一。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75件103人,有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依法起诉缅北“回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件210人,办理惩治涉嫌“两卡”、网络交友诈骗等各类网络犯罪案件172件386人,通过引导侦查,依法打击网络诈骗上下游犯罪,推动反电诈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部署,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97人提起公诉。聚焦养老诈骗等重点领域,依法对假借“养老投资”“教育投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00余万元的案件快捕快诉,联合公安开展释法说理、追赃挽损等工作,获评民政部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典型案例。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联合高新区管委会、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加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设立“e企铜心”检察服务站,打造“一站式”服务民营企业平台。开展护航民企专项工作,对为实施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案件,及挂案未清理、立案后超过两年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通过涉民企积案、挂案清理行动,监督撤销案件58件,办理涉企追赃挽损案件15件,通过司法措施维护企业经营秩序。针对隐瞒事实、恶意注销公司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行政执法秩序,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同区应急管理局在全市率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行刑协作机制,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案件,在全市首次推动企业合规整改结果与税务部门互认,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被命名为全市检察机关“检润民企”优秀示范品牌。

  二、坚持治罪治理,以高质效履职助力平安铜山建设

  融入铜山“六治六力”社会治理结构,优化司法措施,通过宽严相济、惩防结合,助力法治铜山、平安铜山建设。

  ——常态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省公安厅督办的全市首例涉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田某某等人操控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组织卖淫,在四区两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2人被提起公诉,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结合办案深入调研涉未成年人恶势力犯罪方面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成效明显。办理的杜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优秀案例。

  ——全力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同监察委的协作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办案数全市第一。突出整治群众关注的医疗、救助领域贪腐,依法提起公诉6件6人,涉及金额2051万元,惩治效果明显。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职务犯罪反洗钱等重大部署,同区监委、公安局会签《关于开展贪污贿赂案件反洗钱司法协作的实施意见》,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统一意见,协同办理洗钱案件3件,形成贪污贿赂案件深挖上游犯罪和反洗钱工作合力。《论贪污贿赂类洗钱行为的司法认定》等2篇调研在核心期刊发表,并获省级优秀论文。认真履行检察机关14个罪名职务犯罪查办职能,配合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2件,推动系统内开展执法检查。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通过个案监督、类案剖析,制发检察建议28件,在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效。高度重视案件多发领域的综合治理,针对欺诈骗保类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获评全市精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全市率先推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增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将大数据信息技术融入社会治理,对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金融机构“四不问题”突出致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高发》被全国政协关注并刊发,相关内容写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研发的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省二等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医保诈骗、远离毒品等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有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针对犯罪结构轻罪化新趋势,全市率先成立轻罪检察室,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协同履职体系,打造具有铜山特色的轻罪治理模式。规范轻罪类案不起诉标准,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速裁案件适用机制,实现轻微刑事案件简化程序、高效办结。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认罪认罚的1538人从轻处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3.18%,从源头减少上诉、申诉案件。在办理31名农村老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罂粟)案件中,探索分类处理模式,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24人建议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释放司法善意,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高质效履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认可度。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案。高度重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办理。聚焦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介入最高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联合督办的制售伪劣地膜案,围绕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危害等重点,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有效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对甲醛浸泡牛百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聚焦群众“钱袋子”,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98人,追赃挽损1107万元,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聚焦毒品犯罪,严厉打击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等涉毒犯罪,结合案件办理多层面普法宣传,获评“全市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诉求。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三方介入工作机制,开展重复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强化“示范窗口”建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3件,回复率100%。关注群众诉求,通过上门听证、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矛盾,依法办理听证案件106件,全市第一,最大限度消除群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压实信访首办责任,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专项活动,通过调查核实、社区联动、综合救助等方式提升信访初访办理质效,张某某刑事申诉案获评全市优秀案例。

  ——努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融入乡村振兴强化司法救助,争取救助资金62.8万元,救助102人。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部署,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6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03万元,有效提供司法帮助。融入区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噪声污染案件15件,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文件细化降低噪声举措,参与创建“宁静小区”,还“静”于民。针对公园水体护栏损坏等问题,督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安全治理,消除潜在隐患,增强群众安全感。

  ——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提升“检爱·筑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品牌示范效应,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建成全省有影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待300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教育35场次,被命名为徐州政法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科普基地”,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省检察院、省妇联专题调研给予高度评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148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司法社工开展帮教,对认罪悔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的36人附条件不起诉,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针对辖区住宿经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率全市领先。深化运用司法保护融入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在罪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庭教育指导、法律维权援助、强制报告等方面提升履职质效,1件案例获评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团队事迹被省检察院推广。深化普法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9场次,覆盖学生2万余人,《检爱·筑梦》微电影获全市检察机关微动漫比赛优秀奖。

  四、坚持依法监督,以高质效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做实监督、在监督中办好案件,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加强业务分析会商研判,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形式,强化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非法取证等问题的监督,主要监督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提出应当逮捕意见的1件“注水牛肉”案被告人被判8年有期徒刑。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385名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参与省、市检察院对省内监狱和市内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48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意见采纳率100%,有力促进刑罚准确执行和监管活动规范有序。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件。强化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违法监督,深化虚假诉讼深层次监督,监督案件34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3件,做法在全市交流发言。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活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5件。扎实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动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融合运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在办理异地虚假婚姻登记监督案中,督促行政机关撤销重复婚姻登记,保护妇女权益,被评为全国“百优案例”,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表扬。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出台文件,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并出台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文件,对于刑事不起诉案件建议给予行政处罚97次,促进执法司法有序衔接。

  ——做好公益诉讼监督。立足公益保护机关的职能定位,强化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公益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紧扣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任务答好“六长出题”,在污染防治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8次,提升公益保护实效。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推动基层网格员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融合发展。聚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全出行,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保护专项行动,推进解决公益保护事项6项,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42件,在办理某农牧企业污染环境案件中,建议企业修复生态改进工艺,与相关部门探索碳汇替代性修复模式,竭力守护好山青、水秀、天蓝的美丽铜山,2篇环境保护理论调研分获最高检、省法学会表彰。工作情况在最高检“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进行专题汇报。

  五、坚持人才强检,以高质效履职夯实队伍建设根基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以党建引领,努力造就政治过硬、业务精深、职业道德优良的检察队伍,提升司法公信。

  ——党建引领铸忠诚。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实施“党建强基”深化巩固工程,模范机关建设课题获全市党建高质量发展课题三等奖,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坚持党建引领促发展,推进政治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通过“党建+队伍+业务+品牌”形式,增强党建引领效应,“检爱·筑梦”获全市机关党建五星级示范品牌。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以“铜心圆”党建品牌为总领,深入开展“一院一品”等工作,获评“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徐州市五好家庭”。

  ——素能建设固根本。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一体推进班子建设、人才建设、团队建设。坚持头雁领航,班子建设坚强有力。入额院领导办理新型复杂案件100%,引领带动作用突出。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骨干人才和年轻干部选拔培养,16名干警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有效激发和提振干警干事热情。突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同江苏师范大学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深化“培训+办案+研究”模式,1名干警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2名干警分获全省十佳和优秀公诉人,系在全省公诉人竞赛中唯一双人获奖的基层院。提升调查研究能力,推动高质量成果转化,《行刑衔接视野下我国轻罪治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等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12篇获国家和省级表彰。

  ——正风肃纪促规范。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全面审视检察工作、法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15次,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6次,增强干警规矩意识,筑牢思想拒腐防变防线。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个规定”等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开展退休离职检察人员违规代理诉讼案件专项整治。创新“人案双管”监督模式,完善内部管控体系,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监督做法在省市交流发言。

  ——阳光司法塑公信。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和检察官履职情况,接受专项视察、执法检查3次。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铜检“零距离”检察开放日活动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各界群众,参加案件评议、庭审观摩等活动68次,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在检察环节衔接转化工作。聘请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强检律互动,有效提高司法透明度、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里,区检察院工作持续深化,与“四高地一福地”新铜山现代化强区建设同心同向,各项检察工作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我们深刻感受到,铜山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优秀成果不突出,检察工作思路和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司法办案的综合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高层次检察人才、办案团队整体不多,加强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在此也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品质建设“四高地一福地”、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江苏强区”目标,强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务实重干,砥砺奋进,以高质效履职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铜山新实践。

  一、政治站位再强化,以更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胸怀大局、把握大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效,认真落实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善治等方面输出更多高质量检察产品,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能动履职服务铜山现代化强区建设。树牢法律监督机关更应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监督,全面、有效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二、履职尽责再精准,以更高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从严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网络犯罪治理等重点工作,维护发展秩序。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抓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行刑反向衔接、轻罪治理等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积极创新社会治理路径,推动构建“五治融合”“六治六力”社会治理体系,以类案治理、诉源治理、系统治理推动抓前端、治未病,更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服务民生再加力,以更实举措保障群众权益。站稳人民立场,以强有力履职回应群众法治需求。准确落实刑事政策、司法理念,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统筹融合力量,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提升检察为民工作系统性、有效性。深化法治营商环境、企业合规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强化检察履职,提升工作效能。突出创新驱动,提升数字技术水平,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构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等载体,提供便捷高效法治服务。

  四、纪律作风再深入,以更高标准淬炼过硬队伍。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等纪律要求,扎实推进“三不腐”,持续纠治“四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风气。深化基层党的建设,持续加强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团队建设,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实施“党建强基”深化巩固工程,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扎实推动工作。坚持“四铁三型”队伍建设标准,完善干部选拔、员额检察官遴选等机制,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品质检察产品助推铜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真抓实干、守正创新,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铜山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铜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两卡”违法犯罪:“两卡”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为代表的涉“两卡”犯罪形势严峻,铜山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断卡”行动,积极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e企铜心”检察服务站:为进一步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机制,2023年3月,铜山区检察院同徐州高新区管委会、铜山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加强服务保障企业法治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并建立“e企铜心”检察服务站,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争取区人大支持,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加强意见建议会商会办,开展检企“铜”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商会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参加,及时了解民营企业法律需求,帮助解决问题,着力提升司法护企质效。

  3.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是检察建议的重要类型,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职、提升监督品质、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铜山区检察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营商环境建设考核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以高质效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4.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检察战略为引领,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关键变量作用,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丰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场景和功能,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轻罪治理体系建设:为适应犯罪结构变化,结合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积极探索平台支撑、制度保障、各方联动、诉源治理的“一站式”轻罪治理模式,以轻罪治理现代化助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铜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成立轻罪检察室,全面优化侦查、起诉、审判办理流程,通过深化协同履职促进轻罪诉源治理,打造具有铜山特色的轻罪治理路径。

  6.检察听证: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7.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根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要求,群众首次到检察机关提出的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和立案监督案件,由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办理。

  8.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铜山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关心支持下,建成全省有影响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基地分为五大展区,运用声光电技术,创新打造极具法治特色的教育版块,采取沉浸式体验的方式,在寓教于乐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被命名为徐州政法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科普基地”,获评第十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依托法治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规模和质效,更好服务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再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9.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检察机关就作出不起诉决定。

  10.巡回检察:2018年5月,最高检制定《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试点院对辖区监狱不再实行派驻检察,以现有派驻人员为基础,调整充实和整合力量,组成若干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办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罪犯又犯罪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监管事故检察案件等。

  11.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参与社会治理、释放司法效能的具体实践。

  12.“益心为公”云平台:是一个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在线平台。志愿者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反映到检察机关,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还可以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13.铜山区高发刑事案件罪名分布情况(2023年)

  编辑:王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