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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检察人】 检察官王传华:淡泊情怀里的温暖人生
2019-12-16 17:07: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在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民事行政工作的第六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传华,被大家尊称为“老检察官”,但平日里大家更喜欢叫他“王老师”。在第六检察部,他年龄偏长;再者他干劲足,经验多,始终坚持“不忘初心,坚守正义”,配得上“老检察官”四个字。

  和大家一样,我也存在着“思维定式”。见到王传华老师之前,我一直认为年龄偏长一些的检察官是一个不苟言笑、正言厉色的模样,但是很遗憾,这并不适用于他。

  一、青丝变银发,我心亦无悔

  “我是安徽池州人,说话带地方口音,不知道你能不能听得明白……”刚进门,王传华老师就笑眯眯地招呼我坐下, 一张清瘦的圆脸和善地微笑着。在采访的过程中,王传华的脸上总是笑意盈盈、谈笑风生间时不时开怀大笑,爽朗的笑声弥漫在房间里。虽然已五十有七了,但岁月的手似乎未曾泯灭过他的童心。

  “我是1997年从部队转业、进入徐州市检察院工作的,先是在反贪部门,2001年进入当时的民行处,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内设机构改革后进入第六检察部。”见证着司法改革带来的社会公平正义,王传华感慨道,“不悔长做民行人。”

  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

  “我们第六检察部的工作关乎民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处理不当,还将会引发当事人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第六检察部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该部门的一名员额检察官,每天忙着调卷、调查、讨论、释法说理、促成和解、息诉、出席再审法庭……. 虽然没有在法庭上与律师唇枪舌剑,也不会在提审时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没有光鲜地亮相,也没有慷慨激昂地抗辩,但是王传华淡定且从容,脸上总是带着亲切的笑容,凭借专业的知识素养、敏锐的洞察力、犀利的研判力,依然把手上的案件办得精准漂亮、掷地有声。

  “我是从部队转业的,刚进检察院的时候,没有法律基础,常常是面对着一堆堆厚厚的案卷,一头雾水,两眼发呆,只能边工作边学习法律知识,逼自己啃下一块又一块‘硬骨头’……” 通过自学,王传华用三年时间获得了南京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在这期间还通过了法律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慢慢的,业务越来越熟练,他承担的农民工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检察监督,均被评为市级重点课题并荣获优秀课题;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撰写的文书多次荣获省级表彰,先后被评为“十佳出庭检察官”、“优秀公务员”,因个案多次荣立三等功,荣膺“优秀复转军人”称号……

  某项目部委托A公司承制高速公路的网架、大棚,张兰以要求A公司支付尚欠的20余万元居间费用为由,将A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A公司与张兰之间的居间合同关系有效,张兰有权要求A公司履行给付报酬的义务。A公司认为其与张兰之间仅为委托关系,不存在“居间”关系,对判决不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王传华接到这个案子,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一一对照相关法律条款,对案中“居间关系”及“委托代理关系”做了深入辨识,认定A公司与张兰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不存在“居间”关系。由于张兰依据居间合同关系主张权利不能成立,且双方对A公司应当支付张兰费用的数额约定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张兰要求A公司支付其20余万元劳务配合费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市检察院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省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院裁定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撤销原判决,驳回张兰的诉讼请求。

  时光如水,慢慢带走了王传华的青春年华;岁月如歌,见证了一名老检察官笃行不倦的执着。庆幸岁月荏苒,光阴似箭,法律人的情怀如绿水青山依旧在。

  二、检察路上,与年轻人并肩而行

  从筚路蓝缕到方兴未艾的这一代检察人,对于检察事业倾注了一生的青春热血。虽然时光让他沉淀,但是一提到“检察”二字,王传华依然热血沸腾。

  “我常常把自己比喻成一辆匀速前行的汽车,不急不慢、从容不迫地行使在人生的道路上。但是,该加速的时候我会毫不含糊地蓄力、冲刺,与年轻的检察人并肩而行。”

  作为老检察人,王传华对同事亲切热情,温暖关怀;但是对自己的要求却并未随着年龄、阅历的积累而懈怠,志不求易,事不避难,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是他的真实写照。

  2007年,时年45岁且已被任命三级检察官的王传华走进考场,参加了有着“天下第一考”之称的国家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对于我来说,司法考试不仅仅是一次体验,也是对自己法律工作的成果检验,还是一次学习的过程,并不是一定要获得什么资格证。”王传华依然笑呵呵地说,“备考过程很艰辛,但是为梦想而坚守,也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我想,作为一名军人,在组织需要的时候,我应当挺身而出。在去新疆之前,我做了大量的工作,学习总结徐州检察、江苏检察的经验材料,我要让徐州经验、江苏经验,在伊犁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6年,王传华主动担当,志愿到新疆检察机关援助工作。在新疆,他很快适应了当地的饮食、气候及作息规律,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援疆工作中。2016年,王传华所挂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四师分院民行检察工作综合考核位居兵团第三名,2017年综合考核获得兵团第一名,实现了在兵团考核中的历史性突破。“我很珍视这个难得的机会,希望法律的种子不仅在我的心里发芽、开花,更能结出丰硕的果实,获得更多的种子,撒向这片土地,丰盛繁荣这片热土……”

  “王老师不仅办案水平一流,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候,他也力求精准贴合于事实,常常要反复琢磨、修改十遍八遍才能满意。他常跟我们说的一句话就是,‘不待扬鞭自奋蹄。’用尽毕生践行诺言,以坚毅的品质践行担当,这点是让我们年轻检察干警终身受用的优良品质。”

  “王老师以炉火纯青的业务能力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当我们面对一个疑难案件手足无措时,王老师两、三句话就能点拨到位,让我们茅塞顿开。有师如斯,我们何其幸运!”

  “王老师人特别热情,不管大事小事,只要他能帮得上忙的,肯定有他的身影。我记得刚进检察院的时候,人生地不熟,找个人都得焦头烂额找一圈,是王老师事无巨细地给我提供帮助,一杯水、一个电话号码、一个一个办案技巧……我工作中遇到困难,总是第一个想到王老师……”

  ……

  提到王传华,部门里的年轻人都会心一笑,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开了。在他们眼中,王传华不仅是资深检察官,更是良师诤友,是黑夜里的烛光,承载着温暖人心、照亮前进路的重量。

  三、得失随缘,一生乐活

  王传华爱摄影。周末的时候边登山边拍照,尽览美景时也不知不觉登到了山顶。俯览脚下的这座城市,在喧嚣之中找寻一份超然与安宁,放弃那些庸人自扰的烦恼,人生就会变得豁然开朗。“过好自己的快意人生,其福自满。”王传华说。

  正是因为他的淡然情怀,才能把看似平凡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得如此接地气、暖人心;也正是因为他一直致力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体味到了更多的百姓味道、民生民情,才能悟到人生的大智慧,带给我们如沐春天的美好。

  采访的最后,我问王传华老师,您对青年检察干警有什么嘱托?

  王传华想了想,依旧笑呵呵地说,“希望青年检察干警用你们的赤子之心守护检察誓言,我期待着你们不同凡响的诗和远方。”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