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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检察人】朱奇:怀藏乾坤,光华闪动
2019-12-16 17:06: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与朱奇交谈时,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一种正气,谈吐间自然流露出一种干练坚毅、谦和有礼的风度。棱角分明的脸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深邃之处,写满了对法律的信仰。

  “工作中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良的态度,围绕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平日里极为低调,内秀,却是认真的行动派。在庭审现场,他刚正如石,逻辑严谨,唇枪舌剑,坚守着公平正义;在面对申诉人、律师时,他又温润如玉,耐心交谈,似涓涓细流,让愤怒平息,让悲伤平复,让焦虑平静。”第七检察部主任陈士莉对朱奇赞不绝口。

  无疑,这样的人必然是魅力加身的。虽然俯首低调,谦恭内敛,但水低成海,人低成王。就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青年检察官,品味他深沉的检察情怀里藏有的大乾坤。

  刚正如石的他说,

  奋斗是青春最靓丽的底色

  奋斗是

  青春

  最靓丽的

  底色

  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毕业后,朱奇考入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贴合所学专业,朱奇被分到了当时的民事行政检察处。徐州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加上部门里老前辈的指教和帮助,朱奇凭借专业的知识素养和刻苦用心的工作态度,很快进入了角色。

  “风风火火奔波于法院、各行政机关之间,监督违法行为、不作为现象,发出检察建议;当然也遇到过坎儿、碰到过钉儿、有质疑、有奚落、有抵触……”朱奇说,“但就是偏爱民行的烟火气。”

  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为包括江苏在内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风助力好扬帆,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下,徐州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办了件漂亮的公益诉讼案件,而朱奇也迅速破茧而出,独当一面。

  在2013年4月至2015年2月间,鸿顺公司三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排入苏北堤河。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库,厘清环境损害责任,而朱奇在当时民行处处长陈士莉的带领下,作为办案组成员参与到此案中来。

  “由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其角色不同于一般当事人,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可以说实际上也就是在公益诉讼中的‘公诉人’。”朱奇介绍道。

  2015年12月22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处环境侵权行为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2016年4月1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鸿顺公司支付环境修复费用及服务功能损失等共计人民币105.82万元,支付至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

  鸿顺公司提起上诉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鸿顺公司及时、全额缴纳了赔偿金、专家咨询费及案件受理费,并且接受了环保整改,旧貌换新颜后,效益蒸蒸日上。

  该案成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个标杆,并被评为“2016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这是全国首例开庭的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国检察机关提起此类诉讼提供了借鉴,推动了环保机关加大对污染企业监督查处力度;同时,徐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当庭作证,解决了环境污染鉴定难题。

  案件的成功办理让朱奇对“公益诉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多了一份别样的感情。

  朱奇参与编写的《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已经印发,作为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引

  2017年6月,朱奇作为试点区域检察系统的代表,到北京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高检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办案指南》的编写,主要负责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编撰工作。随着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这部《公益诉讼办案指南》也一直沿用至今,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例办理的指导纲领。

  2019年4月,内设机构改革,朱奇进入第七检察部,成为了一名公益诉讼检察人。

  第七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这两年,公益诉讼正在开枝散叶,越来越成为公众利益的保护伞,但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需要面对许多关卡,比如寻找案源、软‘抵制’等等,可以说是‘知易行难’……”朱奇说,“经过总结工作,我发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面临着许多实务上的问题,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公益诉讼是不是特殊的,特殊性是否基于主体的特殊而引致其他诉讼基础的变化?是继续适用传统诉讼原理与规则,还是作出契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特点的制度安排?比如行政公益诉讼是否沿用普通主体提起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起诉期限、撤诉等程序性规范,这些都需要理论上的指引。”

  朱奇顿了顿,接着说:“虽然公益诉讼检察事业任务艰巨,但是我们也倍感光荣。公益诉讼,关系到蓝天、碧水、净土,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活。我们行走于矿山、河流、街道、乡村,奔波于环保、水务、食药安全部门,当好公共利益的‘看护人’,何惧风霜雨雪,只求水秀山青。”

  2019年10月10日至18日,89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以同班同学的身份,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全国法官检察官公益诉讼高级研修班培训,又叫“全国检察官法官一体化培训班”。在这次培训班上,朱奇与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李娟一起,为学员们上了“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与审理”的课程,生动的案例、精辟的点评、深度的剖析和见解,为学员们带来了满满的干货分享,令学员们直呼过瘾。朱奇在授课中特意提到了他在实际办案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引发大家的热烈讨论。“这些问题仅靠检察机关一家之力难以妥善解决,需要得到法官的共同关注。我也从法官学员的发言中,听到了需要我们检察官关注的问题。”

  曾经用光和热努力散发着正能量,有热情,有努力,有付出,心怀远方去追逐正义的梦想;以后的日子里,也不愿渐渐迟暮苍老,希望永远如当下,青春正好,负重前行。让年华在岁月中不断磨砺,让韶华在时代里熠熠发光。

  温润如玉的他说,

  生活不易,但要活出暖意

  岁月是仓促的,在无声中带走我们的过往,而在匆忙的节奏中让自己静下来,更是人生的智慧。朱奇说:“生活不易,但总有些快乐是唾手可得的,比如与孩子们在一起的时光。”

  作为二宝爸爸,朱奇几乎所有的闲暇时光都用来陪伴孩子们。带孩子户外活动,或者全家自驾游,“我喜欢那种贴近自然的状态。”

  “我认为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随着一天天的成长,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人格和尊严,是我们不能主宰和左右的,真正的爱,就是尊重。”

  “父母能做的,就是在陪伴他们成长的同时,有意识地挖掘孩子们内心的特点,引导他们阳光型性格的形成。”

  “适当放手,让孩子们大胆地去尝试和体验,在一次次历练中增加勇气和胆量,我认为‘磨难’就好比钙,是孩子们最需要的精神营养。”

  “同时,保护好他们的好奇心,保护创新的可能,生命就会多一些色彩……”

  与办案一样,聊到育儿,朱奇也有自己的思考和态度。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的脸上,嘴角抿着坚毅线条的面庞柔和了许多。

  “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

  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自从把检徽庄严地

  配戴

  胸前,这一生就选择了付出、习惯了奉献;自从把责任神圣地

  扛在

  双肩,这一生就理解了无悔,懂得了无怨。

  优秀不自大,风光不张扬,青年多壮志,奋斗正当时。这就是一位青年检察官怀藏乾坤、光华闪动的人生。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