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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司法改革,都在这次全国会议中规划部署【斑斓·司改】
2018-07-25 09:56:00  来源:检察日报

  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深圳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并讲话。

  2015年以来,每年7月,中央政法委都会组织召开一次全国性的重要会议。会议主题: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5年7月23日,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侧重总结试点经验,解决试点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2016年7月18日,长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邀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同志深入阐述司改相关政策,同步解决了员额调配、职业保障等诸多改革“痛点”问题,吹响了全面推开改革试点的“冲锋号”;

  2017年7月10日,贵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更加积极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把体制机制创新、现代科技应用和法律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8年7月24日召开的这次会议,定名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会议地点,选在深圳。

  会议的意义和重要性,可想而知。

  为什么选择深圳?

  因为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深圳是第一个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历史性巨变的生动缩影。“深圳”两个字本身,打上了深深的改革烙印。而今年,正好是改革开放40周年。

  会议为什么重要?

  因为它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召开的首次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国性会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体制改革该如何抓“综合配套”,这是广大政法干警普遍关心的问题。

  显然,这次会议将给出答案。

  再看改革形势发展,与三年前相比,已有很大变化。

  广度上,已从法院、检察院,拓展到党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机关。

  深度上,已从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影响司法效能的体制机制问题,推进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层面。

  方法上,已从主要由各单位分别部署推进,向更加注重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转变。

  可以说,推动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已成为继续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参会人员范围上,这次的规模也是前所未有。除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外,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安“一把手”均出席会议。部分法学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应邀出席会议。

  斑斓君作为“法影斑斓”运营者,也应邀参加这次会议,并现场聆听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的重要讲话。下面,结合个人理解,与诸位读者分享讲话部分精彩内容。

  郭书记的讲话,首先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要求大家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切实增强全面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然后,就如何谋划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展开论述。

  关于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郭书记用了“一二三四五”一组数字说明:

  紧紧围绕一个大目标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牢牢把握两个根本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统筹推进三项任务

  司法机构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政法各单位改革。

  积极探索四条路径

  组织科学化、运行高效化、履职专业化、保障现代化。

  切实提高五种能力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七个“着眼于”中的问题导向

  战略上判断得准确、谋划得科学,才能把握克敌制胜的关键,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举措。

  接下来,郭书记从七个层面,描述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体系的路径。

  第一,着眼于加强和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快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

  ★完善党委政法委职责定位,确保党管政法原则落到实处。科学定位党委政法委的职责边界,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加强统筹协调、规划部署、督办落实、服务保障等职能。

  ★完善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对于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县、乡、村综治中心,应做到名称不改、人员不减、职能不变,确保基层平安建设不受影响。

  第二,着眼于优化协同高效,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合理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优化法院、检察院机构职能体系。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坚持综合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改,推进机构整合、职能优化,推动司法人员回归办案一线。

  ★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建设好上海金融法院,稳步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探索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改革,探索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推进司法组织体系现代化。

  ★ 抓紧设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建设,优化刑事检察部门设置。

  ★ 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完善检察建议机制。

  第三,着眼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

  ★ 破解责任不实难题,加快健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切实防止办案走形式、走过场和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现象。

  ★ 破解合力不强难题,加快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建立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团队,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建立司法辅助人员正常增补机制,完善聘用制助理、书记员招录管理机制。理顺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关系,探索实行双向选择、联动考核机制。

  ★ 解决监督不力难题,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委会、检委会把关职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防止制度空转。加快建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

  ★破解尺度不一难题,加快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类案参考、裁判指引、指导性案例机制,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研究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深入开展全国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切实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

  ★破解激励不足难题,加快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定办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司法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善于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测算案件质效,力求结果令人信服。把考核结果作为薪酬高低、职务升降、岗位进出的重要依据。

  第四,着眼于案多人少矛盾,加快构建多元精细、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

  ★ 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契机,认真总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经验吗,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推动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构建起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 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捕诉合一。

  ★ 推进全面实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扩大应当出庭人员范围比率。

  ★ 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在全国推广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人机互动互补。

  ★ 推进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委员会调查程序有机衔接,在更高水平上服务反腐败斗争。

  ★ 实行强制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机制,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指定辩护机制,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 推进诉讼程序精细化,加快推进“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完善小额诉讼、电子督促等程序,研究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深化民商事庭审改革,推动民事案件办理进一步提速。

  ★ 推进案件审理专门化和诉讼运行网络化。

  ★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推进律师调解试点,扩大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着眼于提升核心战斗力,构建联动融合、实战实用的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体系。

  ★ 创新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完善上下联动的指挥侦办模式。

  ★创新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

  ★ 创新涉外工作机制,完善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机制。

  第六,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构建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公共服务体系。

  ★ 加强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法院、检察院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第七,着眼于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构建约束有力、激励有效的职业制度体系。

  ★ 完善初任法官、检察官选任机制,加大公开选拔力度,让优秀人才能入额、有前途。

  ★推动法学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衔接,提高政法人才培养质量。

  ★ 深化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执法勤务警员单独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

  ★ 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机制,完善挂职、交流、晋升、退出等政策。

  ★ 全面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推进法官、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择优选升,探索建立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也是所有政法机关面临的一场“大考”。面对“大考”,除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还有哪些重要的“应考之策”呢?

  郭书记在讲话最后,给出了五个“锦囊妙计”。

  锦囊1:

  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锦囊2:

  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应用相结合,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跨越式发展。

  锦囊3: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结合,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锦囊4:

  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政法干警积极性。

  锦囊5:

  坚持激发内力和善借外力相结合,形成司法体制改革强大合力。

  对照上述战略部署和要点提示,中央政法单位将继续加强对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论证,尽快制定本部门改革总体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改革的目标、思路、举措、方法,为基层探索提供框架设计和方向指引。

  各级司法机关也将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围绕解决案多人少等难题开展探索创新,以“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切实推动把一地盆景变为美好风景。

  很多年之后,当人们提起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一定会提到“深圳会议”,以及它对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意义!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