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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磋商督促拆除存在八年的违建
2021-08-02 14:26:00  来源:检察日报

  “耗费巨资打造的亲水平台要花钱拆除,大家都很心疼,但是检察机关耐心的释法说理让我们宽心,行政机关也给了大家充裕的时间保障。现在,我们要提升文化品牌含量,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日前,在湖北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东湖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涉案企业负责人充满信心地说。

  2020年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下称开发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东湖风景区存在大面积违建。检察官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开展实地调查,发现园区内修建的沿湖景观长廊、房屋及湖面搭建的构筑物侵占了东湖水域,原有沿湖建筑物上新搭建的1米宽亲水平台也存在同样问题,违建总面积共计约1300平方米。

  “东湖违建存在差不多有8年时间,大部分是临湖企业自建的,若直接强制拆除,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如何争取企业的支持和理解,积极配合自拆,这是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因案件涉及十余家民营企业的经济利益,为厘清违建权属和责任,防止损害相关企业合法权益,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现场调查,与相关企业进行核实,点对点、面对面与企业沟通,宣讲湖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针对园区文化交流品牌定位引导企业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最大程度维护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释法说理,相关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配合进行自拆,使整改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由于东湖风景区施行综合行政执法,水务部门与城管部门存在职责权限交叉问题。在多次现场走访并与行政机关探讨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决定采用诉前磋商程序,更高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今年1月29日,该院与行政机关、企业现场磋商,形成整改共识:两部门联合协作,在不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下,分步骤拆除。磋商后两日内即拆除了约900平方米的违建,余下400平方米拆除难度较大的违建构筑物亦在3个月内完成了全部拆除。

  近年来,开发区检察院办理涉东湖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包含排污口治理、雨污分流、岸线保护、面源污染治理等方方面面。“打造‘东湖明珠’,我们始终在路上。”望着碧波荡漾的东湖水,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说道。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