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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检察机关公诉一起涉及20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20-09-27 09:21:00  来源:铜山检察

  9月21日至25日,由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化侠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审查起诉阶段,由徐州市和铜山区两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队,抽调具有专案办理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10人专案组,及时介入案件。深入梳理,细致审查,不松气、不歇脚,100多个昼夜坚守在扫黑除恶的第一线。开始公安机关移送了340册卷宗,经过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至起诉时,一共形成671册卷宗。依法增减、调整罪名和人员定性,当好法治守门人,依法认定周化侠黑恶势力组织成员20人,普通犯罪10余人,总计20多个罪名,200多起犯罪事实。

  在办理案件中,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向当事人提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最佳时机,促使20名被告人中15人在开庭前自愿认罪悔罪,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出庭公诉阶段,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周化侠、蒋学勤合伙,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徐州融泰投资有限公司,先后招募被告人冯涛、李桂花等人加入,依托周、蒋二人名下的徐州金澳工贸实业公司和徐州市汇典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在徐州市区、沛县、新沂、安徽宿州等地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虚假诉讼、骗取贷款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周化侠、蒋学勤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冯涛、庄果园、李桂花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刘淑琴、朱广荣、欧健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妨害司法秩序,破坏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在长达5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书证、被告人供述等证据,逻辑缜密,指控有力,展现了徐州检察官的办案硬实力。

  目前该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