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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人】王英杰:执着坚守的“检察梦”
2020-05-09 10:45: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王英杰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员额检察官

  “从小就喜欢绿军装的我对公检法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但公检法三家里面我最爱的还是检察院,那时候想只要能在检察院工作,就算是青海、西藏我都去。”提起选择检察事业的初衷,王英杰如是说道。

  2008年大学毕业后,王英杰放弃了家乡选调生面试的机会,选择考到了离家千里的陌生城市——江苏淮安涟水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王英杰又通过遴选进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的十二年里,王英杰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二百余件,办案中,她始终秉持检察人的执着坚守和人文关怀,不畏成长路上的各种艰难。

  犯罪嫌疑人也是人,是有感情的,通过心理攻势和情感疏导常常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2015年,王英杰承办了一起案情重大的贩卖冰毒案,涉案的甲基苯丙胺数量达2000余克,这是淮安市检察院成立以来,在同类案件中现场查获毒品数量最多的一次。该案人员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到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窝藏毒品、转移毒赃等多个罪名。在主犯拒不认罪的情况下,王英杰充分利用心理学知识,对嫌疑人进行分化处理。在讯问两名女被告人时,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得她们当庭留下悔恨的泪水,为主犯定罪做了重要准备。

  在严格定罪的同时,王英杰也非常重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金某因为将其藏有毒品的旅行包放在家中,其父亲也因此可能涉嫌窝藏毒品。但王英杰通过多方调查和讯问,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将毒品藏在旅行包里放在家中存放时,未向父亲说过旅行包里面放的是什么东西,而其父亲也从未打开过旅行包看过,并不知晓包中放的是何物,并且该犯罪嫌疑人的父亲之前也没有吸毒的历史,因此认定金某的父亲涉嫌窝藏毒品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他构成犯罪。

  惩罚不是最终目的,挽救涉案当事人,教育警示他人,预防犯罪才是最根本所在。

  今年年初,王英杰办理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不满二十周岁的淮安本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因为一些小矛盾和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将他人打成骨折,经鉴定受伤的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

  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王英杰发现涉案的学生平时在学校一直表现良好,周围的老师和学生都对其评价很好,当天也仅仅是因为一时冲动才会将对方打伤,而案件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由于家庭比较困难,无法支付受害人预期的赔偿金额。案件在虽然调解过很多次,双方却因为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案件一直未调解成功。在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为了能够使得调解更为公正有效,尽早化解双方的矛盾,王英杰决定通过法援中心为双方均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对双方开展调解和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在王英杰和律师的共同沟通调节下,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犯罪嫌疑人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5万元。考虑已经赔偿到位,犯罪嫌疑人已经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王英杰依法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完了,但要做的事情却还没结束,为了防止其他的学生像当事学生一样,因为一时的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王英杰向该学生所在的学校发函,建议学校加强对学生管理,并且进校园对学生进行了公开的法治教育,获得了学校和学生们的的肯定和欢迎。

  (左三)

  那些经历过的困难,不断打磨着我的性格,也让我在检察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

  2019年,王英杰代表淮安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竞赛。为了做好竞赛准备工作,王英杰与参赛团队的其他几名同事一起集中封闭培训了近两个月。虽然从检多年,王英杰在工作上没少经历困难,吃过苦头,但备赛期间经历的困难对王英杰来说还是非常难忘。每天光是集中学习的时间就要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八点多,一轮轮的学习和模拟训练,不断沟通磨合,对参赛队员的身心都是一种磨练……而觉得自己和大家有差距的王英杰,再结束集训回家照顾孩子睡觉后,还要给自己“加餐”,回顾整理一天学习训练的内容,查漏补缺,经常是看书看到夜里一两点,直到不能睁开眼为止,第二天还要早早起床赶到集训点继续参加学习。

  虽然备赛的过程中遇到过很多困难,王英杰甚至一度怀疑过自己是不是还不够一个专业检察官的素养,但在一同参与竞赛的领导和同事支持下,王英杰克服了各种困难,顺利完成了集训和竞赛,最终淮安参赛队伍获得了团体三等奖,王英杰也拿到了个人最佳汇报奖,收获了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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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异乡”扎根的检察梦,经历风雨洗礼,梦想的种子终于长成大树,也收获了累累硕果,优秀共产党员、淮安市优秀女检察官、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未来,王英杰将在检察之路上走得更加从容坚定。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