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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检察院参与江苏省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模拟案例教学
2017-01-10 16:41:00  来源:

  20157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江苏省作为十三个省试点地区,可以在法律框架及授权范围内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部署,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提高检察人员的提起公益诉讼的能力,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院、市院)近期开展了公益诉讼实训班。在实训班上,省院就一起国土部门对一起非法改变国有划拨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作为案例教学的模拟案例,由省、市院检察人员模拟公益诉讼人、被告、第三人开展了模拟法庭活动。 

   11月2日至5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实训班在省检察官学院如期开班。培训班上,铜山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刘海燕与市院民行处领导及沛县院干警担任行政公益诉讼人一方就一起违法使用划拨土地案件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模拟法庭案例教学。庭审中,徐州检察代表队作为行政公益诉讼人与模拟的行政机关被告、法定代理人及第三人就行政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划拨土地是否挪作他用、行政主体是否充分履职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并进行了多轮、积极热烈的辩论。
  该案前期准备充分,现场论辩精彩,受到了全省民行同仁的肯定和赞许。省院领导对徐州民行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作出了高度的赞扬。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