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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一行来铜山区院交流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2019-09-27 09:34:00  来源:铜山检察

  

  9月24日下午,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石宏带领凤城市、宽甸县及振安区检察院民行干警一行5人,在徐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柳红翔陪同下到铜山区检察院交流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铜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兆利,第五检察部主任刘海燕及部分民行干警参加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柳红翔主任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王兆利副检察长介绍了铜山区院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刘海燕主任结合第五检察部监督的虚假诉讼典型案件,从案件线索收集、调查核实权运用、协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介绍了该院查办虚假诉讼的具体举措。员额检察官陈尊书就承办江苏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卢某与江苏甲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的查办经过、调查思路向与会人员进行详细阐述,并畅谈自己的办案体会。

  听取铜山区院民事检察工作特别是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经验介绍后,丹东市检察院一行对该院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尤其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民行检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中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的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赞扬。

  石宏主任表示,铜山区院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目标思路清晰、措施坚强有力,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一定要把工作经验做法带回去充分予以学习借鉴,并希望以后加强两地交流合作,共同促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有力开展。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