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使行政执法信息与刑事案件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就相关单位疏于对无证醉酒驾驶作出‘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的问题,向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有效维护了群众出行安全,这个模型我给你们点赞。”近日,在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召开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报演示活动中,评委对该院第四检察部推出的从业、证照类行政处罚法律监督模型案例作出上述评价。
今年3月,怀柔区检察院聚焦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领域,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罚”案件为突破口,将五年来辖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数据与区公安分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400余件相关案件中筛查出刑事处罚后可能未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的一些案件,进行了重点审查。
确定线索后,办案组及时调取了行政处罚案卷材料,通过“人往+文往”的调查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主动了解未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原因。“我们发现,有两人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未作处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应处以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两名无证醉酒驾驶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虽然其当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但五年内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检察机关决定就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标准。
收到检察建议后,怀柔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很快制定整改措施,采取完善办案系统、梳理在办案件、要求民警严格规范办案、将相关问题纳入执法质量考核等四项举措及时进行了整改。
“今年上半年,通过深化智慧检察,我院共立案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件,行政检察办案数量同比上升28.2%,实现了推动行政检察走深走实、护航民生民利的工作目标。”怀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国超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