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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赔偿+源头防控
2022-04-21 11:27: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益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韦某丽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个人信息的源头保护,筑起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堤坝”。

  自2020年开始,作为当地相关通讯店或手机店工作人员,韦某丽等7人在帮客户开办电话卡、办理宽带、充值话费时,获取客户手机号码信息,并将号码发送到“京东拉新群”“抖音群”“快手群”“淘宝群”等微信群,在群内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后,拿到客户手机把收到的验证码发到群里,以此获利。出售一套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可获利0.5元至11元不等。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后,藤县检察院经审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提起公诉3人,对因赔偿到位、情节较轻依法不起诉4人。针对个人信息泄露,侵犯众多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权益、造成公共利益受损问题,该院“益新”团队主动介入,对系列案涉及到的14人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注:因部分涉案人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故此处数字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不一致。)

  “民法典第111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保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因此,未经他人同意即将他人电话号码、验证码出售牟利显然是违法的,该案涉及的受害人人数众多,已经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益新”团队成员成永先解释。

  立案后,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及时了解违法行为人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情况。充分释法说理后,违法行为人均表示愿意主动赔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相关当事人赔偿到位并公开赔礼道歉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否可以作结案处理?藤县检察院决定对该系列案进行集中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上,听证员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讨论后一致认为,受损公益已得到相应的赔偿,建议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结案处理。

  “通过此次听证会,发现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建议各职能部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综合素质。”听证会后,县政协委员韦泽威表示担忧,希望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类似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在当地手机通讯营业厅或手机店较为普遍。“益新”团队经进一步排查发现,仍有不少出售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线索因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而未移送至检察机关,多数违法行为人未接受相关保密学习或培训,存在个人信息整体性、行业性泄露风险。

  “损害后的赔偿只是亡羊补牢,源头防控才是关键。我们要探索‘防患于未然’式的个人信息保护方式,堵塞制度漏洞,最大限度防范公益损害。”该院副检察长、“益新”团队队长李永在听取案件汇报后表示。

  为此,该院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围绕个人信息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两个方面发出2份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者相关信息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相关行业常态化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宣传培训,持续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共同筑牢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堤坝”。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当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益新”团队将持续跟进监督。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