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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区检察院全市率先出台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方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2021-03-01 14:57:00  来源:铜山检察

  为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助推乡村振兴,2月26日,铜山区院根据高检院通知要求,在全市率先出台《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方案》要求,要以专项活动为抓手,通过积极摸排救助线索、内设部门协作、争取上级院联合救助、跨地区救助等方式,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每年办理不低于10件的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案件,进一步巩固、优化、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方案》强调,确定本次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点对象为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即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脱贫攻坚对象当事人,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贫困当事人。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方案》指出,院党组及各内设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线索移送、案件办理、跟踪回访、宣传引导、信息报送、案例选树等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方案》规定各内设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为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四是明确工作方法。《方案》要求,确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法,将开展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回头看”、网格“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对涉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进行政策宣传、登记造册,同时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隐患、侵犯合法权益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提升工作影响力;实施重点案件党组挂牌督办、绿色通道办理、定期督查等3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质效。

  五是明确组织领导。《方案》指出,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工作,从今年3月起至2023年2月开展活动。院党组应定期听取专项工作汇报,择期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月调度、季统筹,狠抓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影响和制约专项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务求提质增效。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