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徐州市检察院把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在“基础”“力度”“效果”三个方面持续发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徐州检察样板。
一、抓教育引导,夯实落实“三个规定”基础。一是用好整治“增压器”。针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够均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市检察院以开展顽瘴痼疾为契机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一个整治重点,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在全市检察系统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画出思想“同心圆”。邀请高检院检务督察局二处处长任文松作“三个规定”专题辅导讨论,设立咨询电话,答疑、解释“三个规定”执行及记录报告有关问题,组织离退休老干部专题学习解读“三个规定”并签订“承诺书”,开展全员学习讨论等,让每名检察人员深入了解“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干警将“三个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三是营造宣传“新声势”。编印《“三个规定”及相关文件学习读本》《记录报告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做人手一册。运用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召开干警及家属代表座谈会,现场发放《致全体检察人员及家属的一封信》,为干警电话配置防止说情、落实“三个规定”的彩铃。通过“徐州检察发布”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微信、动漫等形式,宣传相关内容,让社会各界了解有关规定,有效防止干预插手、说情打招呼行为。
二、抓机制保障,强化落实“三个规定”力度。探索建立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探索出台《徐州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管理使用规定》,明确基层检察院《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报送不经过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审签,不经检务督察部门中转,由专人直接报送至市院检务督察处,市院检察人员由本人直报检务督察处。检务督察处配备专门保密柜,由签订保密协议的专人保管,每月对收到的全市两级院记录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研判,并直接向检察长报告情况。推广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板块,办案人员必须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才能进行下步操作和结案。着力从减少中间环节、严守保密规矩、从严查阅审批等方面,全面消除检察干警填报顾虑,促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8月份,全市检察机关收到个人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45件,环比上升50%。
三、抓追责惩戒,确保落实“三个规定”效果。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犯罪不捕不诉、诉判不一案件,倒查案件背后存在的违反“三个规定”情形。通过对原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宋某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关联性核查,发现受请托干警既未如实记录、也未及时报告,宋某向其请托情况,违反了“三个规定”,决定对该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对宋某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同时,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记入干警廉政档案、领导干部的业绩档案,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选选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