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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点亮三明检察机关各服务窗口
2018-03-20 11:28:00  来源:检察日报

  2017年,三明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发挥窗口服务群众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强化司法为民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创先争优有成绩

  三明市检察院以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省级文明行业示范点为抓手,以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推行文明接待室动态管理办法,取得优异成绩。

  2017年,三明市检察机关争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大田县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继续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殊荣,在全省检察机关7个名额中占了2席;三明市检察院、沙县检察院、尤溪县检察院等三个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明市检察院系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设区市文明行业”,三明市检察院、梅列区检察院、沙县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大田县检察院等5个单位被省文明委确定为“省级文明行业示范点”,其他9个基层检察院被市文明委确定为“市级文明行业示范点”。

  二

  化解矛盾有实效

  三明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坚持以息访息诉为目标,既注重解“法结”又注重解“心结”,有效推进社会矛盾化解。2017年以来,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13件,成功促成多名申诉人息诉罢访,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不断完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案件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

  被害人陈某不服永安市检察院对张某合同诈骗一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三明市检察院提出申诉,三明市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和乡镇、司法所等工作人员对该案进行听证、评议,申诉人陈某在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当场表示不再上访。该案被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栏目采用并播出。

  三

  保障弱势群体有作为

  三明市两级检察院坚持“突出救急,重在救困,确保救无助”的工作原则,通过规范救助程序、畅通救助渠道、突出救助重点、拓展救助形式等举措,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7年,三明市检察机关共对9人提请国家司法救助,其中发放救助金16万元,帮助解决就学问题1人,开展心理辅导1人。

  明溪县检察院丰富司法救助形式,设立心理辅导室,为未成年人受害者进行“滴灌式”精准救助和“创口式”心理辅导,帮助受害人顺利回归融入社会生活。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