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姚检察官,你让我们知道了法律是维护我们这些打工人合法权益的!”王某夫妇向北京市检察机关表达感谢的情景,检察官姚彩云至今记忆犹新。经北京市检察机关抗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其将违法所得95万余元退赔给王某等96名农民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内设机构改革以来首届全国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结果,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二审抗诉案入选其中。最高检组织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有何深意?刑事抗诉应达到怎样的办案效果?如何发挥好精品(优秀)抗诉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为什么评: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能力水平
时间回到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推进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这是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后,全国检察机关首次召开的专门研究刑事抗诉工作的会议。彼时,与会者对发挥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话题非常关注,期望最高检围绕抗诉标准、抗诉范围、抗诉必要性及证据审查等方面归纳梳理经验做法,发布刑事抗诉典型案例。
事实上,设立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的刑事审判监督组早有谋划,该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进行综合业务指导。“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虽已对刑事抗诉制度作出了规范和细化,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检察院还是有很多具体问题亟待指导。评选精品(优秀)抗诉案件可以给检察机关办案提供参照,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能力和水平。”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评选活动很快提上了日程。2021年4月底,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精品案件评选暨指导性案例编选工作的通知》。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从2018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抗诉案件中,选报刑事抗诉案件315件。
经过初审、复评、专家评审,评选出“赵某、杨某某等人强奸二审抗诉案”等10件精品刑事抗诉案件,“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二审抗诉案”等20件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受邀参与了此次评选工作。在他看来,从全国检察机关中评选出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无论对办案单位还是办案检察官都是一种激励。
“此次评选出来的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凝聚着办案检察官无数心血和汗水,因为他们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认真、全面、细致地审查后提出抗诉,得到了公正的结果。”张建伟告诉记者,评选这些案例也向社会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公众形象,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能见度。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检通过发布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可以将抽象的法律规定与具体的司法实践对接起来,让办案人员更好地掌握刑事抗诉的标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认为,评选出来的这些案件法律文书制作规范,释法说理透彻,案件本身也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可以供其他办案人员参考和借鉴。
办案效果:纠正确有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
作为最具刚性的审判监督手段,全社会对检察机关抗诉工作赋予更多的期待。那么,抗诉工作应该达到怎样的办案效果?
“从微观层面来说,通过抗诉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宏观层面来看,通过抗诉促进司法公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从而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在范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二审抗诉案中,北京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向范某某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支付农民工工资。范某某逾期未支付并逃匿,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后,因农民工和范某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范某某称考勤记录、用工账本已经丢失。到底欠了谁的钱、欠了多少钱无法计算清楚,该案能否达到入罪标准也就存疑。
姚彩云认为,范某某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人,可能会有细心的分包人留下用工记录。此后,检察官们多次走进工地,向每一个分包人和可能知晓情况的农民工了解情况,最终发现了一本详细记录用工情况的账本。同时,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范某某的妻子是该工程事项的共同处理人和共同债务人。二人在被农民工讨薪期间离婚且约定财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债务全部归范某某承担,存在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嫌疑。
“案件在抗诉阶段前后补充了20多份证据,最终获得法院改判。”姚彩云告诉记者,完善证据后提出抗诉纠正错误判决,既是审判监督工作的要求,更是对公众的交代。
上下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形成抗诉合力,做好跟进监督和持续监督,是做好刑事抗诉工作的关键。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何雄伟在长期办理案件中对此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他办理的刘某某贩卖毒品二审抗诉案入选刑事抗诉精品案件。
广东省警方在女司机刘某某的车上查获一公斤冰毒,但刘某某坚称,冰毒是刚才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周某放到她车上的,自己是被栽赃陷害的。一审法院以证据没有形成完整证明体系、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为由,宣告刘某某无罪。检察院认为判决有误,向法院提出抗诉,上级检察院审查后支持抗诉。
“毒品到底是谁的?如何证明?补足这些证据是办理该案的关键。”何雄伟告诉记者,刘某某被抓获前曾和一个叫老陈(另案处理)的人有频繁联系,她声称是联系老陈去某地购买燕窝。何雄伟通过大数据检索发现,在另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也有一个老陈被凌某等4人指证为毒品“上家”,案卷材料还附有老陈和指证人交易时的监控照片和视频。两个“老陈”是不是同一个人?刘某某向老陈购买的到底是什么?何雄伟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沟通,最终通过技术分析系统证实两个“老陈”是同一个人,并成功将其抓获。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毒品犯罪“上下家”关系,全面收集完善证据,查实某地不是燕窝产地,老陈也从未经营过燕窝生意。刘某某的“下家”谢某也证实,刘某某从某地购买毒品回来后立即向其出售,证明了刘某某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周某在一审中不敢如实作证,是因为其家人曾遭刘某某威胁。周某也不具备购买一公斤冰毒的经济条件以及陷害刘某某的动机。
结合二审期间补充的材料,综合分析全案证据,二审法院作出改判,刘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该案办理中,从纵向来说,检察一体化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下级检察院抗诉前就到上级检察院进行汇报,上级检察院对下一步如何展开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抓捕老陈的过程中,最高检给我们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协调公安部快速抓获了老陈。从横向来看,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目标一致,双方充分协调配合,司法一体化优势突显。”何雄伟告诉记者,毒品犯罪多关联“上下家”,办理这类案件不妨跳出案件本身去寻找线索,查找涉案人员的社会关系网,充分利用好大数据。
重要作用:具有研究价值可指导办案
最高检将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全国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发布后,如何发挥好它们的作用,是下一步需要关注的重点。
刘仁文认为,评选出的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不仅对办案人员有参考借鉴作用,对于法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研究、律师执业、法考命题等都有参考价值,应该做好宣传,扩大社会效果。但他同时提醒,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只能作为检察官办案时的参考,学习这些案件的办理思路、理念和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能力,而不能机械照搬。“办案人员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把握好刑事司法政策,精准理解法律规范,才能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在张建伟看来,想要发挥好精品(优秀)案件的作用,首先案件本身质量要过关,这样才能在案例发布后吸引检察官自觉去学习,并运用到具体司法实践中。“最高检此次评选的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中,不少案件的案情认定和纠错过程都可圈可点,颇有研究和探讨价值,各级办案单位理应提高重视程度。”张建伟认为,公布评选结果只是发挥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作用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办案人员不要只看到案件的宣传意义,更要发挥好这些案件的指导作用。
“各级办案单位可以组织检察官对评选出来的案件进行研讨和学习,强化对案件的解读,必要时可以举办讲座和培训,请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更细致的分析,将其案件作用发挥到最大。”张建伟建议。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何用好典型案例也是他们关心的事情。“最高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此次评选出的精品(优秀)案件。同时,也将借助媒体的力量,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对案件作出法律解析,让精品(优秀)案件发布成为普法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