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调整变更执行地点后,我接受社区矫正方便多了,企业经营也更加便捷,今后我会主动配合监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近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社区矫正对象许某说道。近年来,该院不断创新措施,从外出松绑、变更执行、监督撤销缓刑、教育帮扶等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点亮希望。
依法为跨区域活动松绑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监督管理,但过度严苛或不合理的监管措施,可能会成为社矫人员回归社会的阻碍。为此,郧西县检察院在确保法律威严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区矫正机构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松绑,激发其自我改造的内生动力。
“有些工作时效性强,之前推进一直不顺利,我实在是太着急了。”2025年2月,陈某接受社区矫正时非常焦虑,因公司经营需经常跨市县,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需提前3日申请,审批手续繁琐且耗时长,对陈某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检察机关介入监督后了解到陈某的具体情况,遂依法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为陈某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工作顺利了,我接受矫正也更安心了,一定严格接受监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陈某激动地说道。
一份审批手续,看似是微小改变,却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的便利性,让他们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截至目前,该院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为有上学、工作、就医、经营等需要的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31人次,均未出现脱管、漏管及再犯罪现象,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了更加人性化的矫正环境。
精准施策提升矫正效果
社区矫正实践中,每个矫正对象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呈现出显著差异。针对每一名矫正对象的独特状况,郧西县检察院采取“对症下药”策略,精准监督优化矫正方案,力求达到最佳矫正效果。
小李是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初期,考虑到小李仍处于受教育阶段,该院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和教育部门落实送教上门、法治教育及心理疏导等矫正措施。当小李成年后,该院又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及时为其变更执行地点,并协调人社部门为小李提供技能培训学习一技之长,掌握安身立命本领。小李事后感慨道:“我从未想过接受矫正期间还能继续学习,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尽己所能回报社会。”通过精准优化矫正方案,小李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表现优异,并掌握了驾驶技能,矫正结束后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要求“矫得好”,更需“管得住”。对那些真心悔过、态度积极的矫正对象,通过精准施策,将标准化流程转化为个性化矫正方案,助力他们重塑自我;而对于那些藐视法规、不思悔改的矫正对象,则应采取更严格措施依法制裁。2023年10月,明某因轻微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然而,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拒不遵守监管规定,甚至扬言要行凶,经教育仍无悔改之意。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及时督促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2024年7月,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明某被收监执行。
教育帮扶畅通矫正之路
社区矫正过程中,矫正对象常常会遇到生产、生活等实际困难,给社区矫正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郧西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采取多元教育帮扶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安心、专心接受矫正。
2024年3月,该院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周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养殖产业遭遇技术短板和资金困境,情绪变得很不稳定,这种状态对其社区矫正效果产生了负面影响。得知这一情况后,郧西县检察院及时协调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高级兽医师为周某及其员工讲解科学饲养、疫病防控知识,并指导其稳定产业规模,提升经营水平。检察官还细心地向周某普及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提醒他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积极配合矫正工作,专心从事生产经营。
如今,周某已成为当地颇具规模的养殖大户,养殖山羊200余只,黄牛30余头,并带动7名村民就业。2024年以来,郧西县检察院积极进行教育帮扶,联合相关单位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和技术支持70余人次,举办教育讲座23场,组织“春风招聘”活动8场,帮助13人实现再就业。这些务实举措,以改善民生福祉为切入点,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回归之路点亮了希望之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