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后,安徽省望江县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核心,探索构建“规定动作+全程纪实、流程监控+督促整改、负面清单+每案必检、审核监督+衡量评定”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制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施方案,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我院就国有不动产权属登记问题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安徽省优秀检察建议,督促治理执业药师违法“挂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安徽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规定动作+全程纪实”,强化自我管理。我院建立履职正向清单,梳理细化办理不同类型案件的履职要求,制定明确、具体的“规定动作”,将办案时长、风险预判、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培育等高质效办案要求清单化,作为办案指引让办案人员知所应为。实行全程纪实制度,在案件受理流转审查、案件办理情况管理、流程监控、每案必检、案卷归档审核阶段进行纪实填报,明确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落实,做到“一案一表、全程纪实”,实现对案件的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引导办案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流程监控+督促整改”,强化过程管理。我院严把案件“入口关”,明确各类案件受理流转审查内容及审核权限,突出对相关案件关键证据如鉴定意见等重要元素的审查,并要求案管人员在受理案件时逐一核实,避免案件“带病”进入检察环节或者发生错误流转情况。今年4月以来,我院共对53件案件进行受理流转审查纪实,有10件因不符合受理标准而未受理。坚持实质化精细化监控,分类细化各业务条线流程监控内容,实行“一案一监控”,由案管人员全程同步跟踪案件办理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诉讼权利保障、文书制作等进行监控,增强流程监控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建立提醒、通报和督促整改制度,对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口头提醒、书面通知的形式通报办案人员,要求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将“未整改”纳入案件评查内容,实现“监控—反馈—整改”闭环管理。三个月来,我院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3份,推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纠正。
“负面清单+每案必检”,强化质效管理。我院围绕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办案效果、案例培育等方面,就案件办理中可能出现,特别是上级院通报中易发多发的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如将未听取被害人意见、应监督未监督等作为案件自查、部门检查和评查必检内容,警示办案人员知所不能为。建立“每案必检”工作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15日内完成自查,业务部门每月组织对已自查案件开展检查;案管部门每月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评查,由检察长等组成评查组,确保评查不走过场、有成效。现已完成案件自查及部门检查70件,评查组对1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加强案件质效分析,定期由案管部门会同办案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就问题频发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讲评、提醒,对评定为瑕疵和不合格案件开展反向审视,以案件管理结果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审核监督+衡量评定”,强化责任管理。我院强化案件办理实体管理,明确要求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检察办案活动审核把关,对案件办理进度等跟踪督促落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主动听取汇报、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加强指导调度,各部门对本部门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调度分析和研判,确保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坚持管案与管人并重,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评价机制,突出对案件质效的全面评价,将优质案件、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等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正向加分因素,将落实办案“规定动作”不到位、出现负面清单问题等作为反向减分因素,对于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区分不同情形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切实推动办案人员全面充分、依法规范履职,实现案件质效与队伍建设互促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