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山西省静乐县的李銮宣是清代廉吏的典范,他一贯坚持“官瘦民则肥”的理念,“每饭未曾忘社稷”,忠耿亮直,清正俭朴,颇有政声。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始终保持尽心尽力和公平正义的审案作风,每逢疑案尤为谨慎,必纠冤假错案;他爱民如子,勤政务实,带领人民治水,造出肥沃农田,使百姓大受其益。即使生活条件稍有改善,他也依然坚持粗米青菜的饮食习惯,面对百姓的馈赠坚决推辞。
李銮宣的清正廉明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静乐人。今年以来,山西省静乐县检察院紧扣清廉建设命题,将其作为驱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以政治铸魂、制度固本、公开赋能的工作法推进清廉检察院建设。
静乐县检察院将廉政教育常态化融入干警的“成长必修课”,定期举办廉政专题讲座,深度剖析典型腐败案例,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沉浸式廉政教育,筑牢思想堤坝。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过程中,该院实施学习有质量、查找有力度、整改有成效、融合有深度的“四有”工作法,推动学查改贯通融合,让纪律规矩成为干警公正司法的“生命线”。
该院扎紧藩篱,织密内部管理防护网,对检察权运行进行全流程“廉政体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聚焦办案关键环节,精准识别廉政风险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量身定制防控措施。构建“定期自查+专项督查+大数据分析”三位一体预警机制,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处置。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将“三个规定”作为司法公正的“护身符”,今年以来,该院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2件,以刚性制度保障司法公正。
该院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等平台,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等内容,打造“阳光检务”。对拟不起诉等案件,该院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以“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倒逼检察人员规范履职。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加强与政协沟通联络,通过走访座谈广泛听取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了解和参与检察办案,让检察权在“聚光灯”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