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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庆明:发有温度有情怀的声音
2023-07-17 10:37:00  来源:检察日报

  “教育的本质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我作为教师,面对的是全班几十个孩子,全校几千个孩子;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就要把眼光放到全国的孩子身上。”庹庆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庹庆明是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也是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他,一直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相关议题建言献策。

  学生缺乏体育锻炼问题让庹庆明放心不下,“有的学校即使开设了体育课,也经常被其他课程挤占,导致孩子们的身心得不到放松,谈何学习效率!一想到这儿,我就心焦得睡不好。”庹庆明说。

  在雨城区第二中学,深化体教融合一直是学校坚持的教育理念。学校开设有射击、射箭等14个特色发展课程,已向国家队、省队输送优秀运动员800余人,培养出5名世界冠军。“看着孩子们团结拼搏、勇创佳绩的状态,我为他们感到骄傲。”庹庆明说。

  为了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庹庆明奔走于当地中小学校、教育主管部门、乡镇社区,听取相关人员对体育课程的意见建议。孩子们说:“我们很喜欢体育课,在操场上,风跟着我们跑。”老师们说:“体育课对于培养孩子们的团队精神、拼搏精神很有帮助。”家长们说:“心情很矛盾,体育课能让孩子多锻炼,但被占用也是为了有更多学习时间。”庹庆明还通过发放不记名调查表、与教师特别是体育教师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对体育课程的看法。

  “孩子们喜欢我,我要把他们的心声传达出去。”庹庆明将收集到的信息归类整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雅安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上,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草案)》提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离不开适量的体育锻炼,我建议将第二十五条中的‘开设体育课’修改为‘开齐开足体育课’。”这一意见经雅安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终被新修订的体育法采纳。

  2020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庹庆明联名3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关于修改〈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的议案》,建议下调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在议案撰写期间,庹庆明专门与雅安市检察机关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们进行交流。“雅安市检察机关的未检工作做得十分扎实。他们经常邀请我参加检察开放日、未成年人保护调研座谈会、公开听证会等活动,让我对未检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所以一碰到法律难题,我就想到他们。他们给了我很多支持和帮助。”庹庆明边说边拿出一份回函,“我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后收到最高检的回函,将我之前提出的建议体现在了工作报告中。我非常感动,这体现出最高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体现了最高检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用心。”为了将议案的内容写得更扎实,庹庆明还到雅安市名山区、芦山县等地走访调研,“这份议案写得很不容易,内容反复修改几十遍才最终定稿。”庹庆明说道。

  2020年10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立法调研座谈会上,庹庆明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对公民刑事责任最低年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看到自己参与的议案被采纳,我感到很欣慰,也坚定了我要认真履职、为人民发声的信心。”庹庆明说。

  “做幸福的点灯人,是教育事业对我的要求;做合格的群众代言人,是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对我的要求;发出有温度、有情怀的声音,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庹庆明说,“是人民民主赋予了我连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光环和荣誉,我将担负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辜负群众的期待。”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