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再次进行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介绍,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共八章、101条,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修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新时代对文物工作的新要求;增加对特定种类文物的保护规定;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推动让文物活起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的力量保护文物;完善法律责任,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在完善法律责任方面,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增加处罚种类,细化有关行政处罚分级和幅度;明确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处以罚款。同时,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完善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衔接,原则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构成何种犯罪及刑事责任如何追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办理;对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不再规定行政处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将直接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还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推动文物活化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