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
坚持良法善治 构建良好秩序
——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代表
光明日报记者张国圣李宏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既讲法治又讲德治,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今年两会期间,记者就重庆法院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采访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代表。
杨临萍代表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对于新时代的法治和德治建设,重庆法院有哪些新作为?杨临萍代表介绍,总体来说,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让案例成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生动载体。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注重以“法治搭台,经济唱戏”为路径,为经济建设构建良好秩序。2018年,重庆法院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30.4万件,标的额1273亿元。依法审理破产、合同、金融等相关案件,服务“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其中审结破产案件142件,盘活企业资产71.8亿元。
二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重庆法院2018年全年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918668件,审执结832161件,同比分别增长12.1%、11.2%。法官人均新收案313件、结案307件,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三是以良法善治为追求,积极探索为社会建设提供规则指引。2018年,重庆法院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2.9万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亿元。构建“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体系,在全国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830件,3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四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为文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重庆法院创新发展的“枫桥经验”做法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研发车载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获评“2018年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发布典型案例126个,通过司法裁判肯定见义勇为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五是在生态领域实行最严格的法治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重庆法院推动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法院在重庆签订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保护长江母亲河。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209件,其中,行政非诉审查案件941件,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受理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24件,审结20件,保护了环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