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群众平安度过新春佳节,根据市院统一部署安排,农历牛年春节前,铜山区院联合铜山区应急管理局、铜山区大彭镇政府共同开展“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一是联合执法检查。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的联系沟通,围绕是否存在违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该院董新春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刘海燕主任同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开展了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大彭镇集市、超市、百货商店、婚庆市场等进行逐一走访调查。经检查,市场销售主体整体安全意识较高,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召开座谈会。该院在铜山区大彭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大彭镇党委书记陈琦、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李军等人参加会议。会上,董新春副检察长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减少大气污染,防止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重要意义,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排查力度,加大打击力度,凝聚部门合力,全力抓好禁售禁放各项工作。李军副局长表示,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通过严格执法检查、加强沟通配合,从源头上清理取缔烟花爆竹销售,持续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制发检察建议。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职,做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安全监管,切实封堵安全漏洞。
四是强化法律宣传。该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法律规定等形式向辖区内群众普及安全常识和禁放规定,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相关案件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