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铜山区检察院全省率先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助推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
2021-04-08 09:13:00  来源:铜山检察

  为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主动履职、积极履职,规范不起诉案件的办理,省院决定在全省开展“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试点工作。作为省院确定的六家试点单位之一,铜山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经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高质效落实省院试点工作。

  一、明确试点期间的工作目标。《方案》规定试点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要求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不起诉后非刑罚处罚工作,做到应开展尽开展;形成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规范,培育典型案事例;通过多种媒介开展宣传,拓展工作影响力,解决不起诉后检察职能履行不充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社会关系、钝化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明确试点期间的工作内容。《方案》规定试点期间的七项工作内容。即,通过责令被不起诉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补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缓解犯罪造成的紧张和对立情绪;通过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加强对被不起诉人的惩戒和教育;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书,引导主管机关和单位对被不起诉人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惩处;通过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解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问题;积极探索要求被不起诉人进行公益活动等有效监管帮教措施,以及其他不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非刑罚处罚措施。并就健全业务规范和加强理论建设工作内容进行具体规定。

  三、明确试点期间的工作方法。《方案》规定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应当制作不起诉后非刑罚处罚工作相关文书,分管检察长签发后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制发。必要时,可以申请召开部门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具体案件工作;案件承办人应将工作情况单独建档成册,并加强监督、跟踪和落实。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定期梳理不起诉后非刑罚处罚工作文书制发情况,建立案事例储备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对工作中问题统计、汇总、上报。

  四、明确试点期间的组织领导。《方案》规定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强化保障。分管检察长进行月调度、季统筹,狠抓措施落实。定期召集业务部门与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定期形成工作简报主动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