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兵谷某增日前到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为该院检察官送上一面写着“心系民生替百姓解难 忠于职守为党旗增辉”字样的锦旗。他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打了10年官司,我真的太累了,但在我心凉的时候,却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我知足了,不上访了。”
1万元欠款引发诉讼
年过七旬的谷某增家住方城县清河镇某村,1980年退伍后,一直在家务农。
2014年农历七月十五,方城县回族乡村民丹某贺和郑某胜等人到谷某增家里买牛时,因钱款不足,欠款1万元。
谷某增后来多次催要欠款未果,只拿到了丹某贺写下的一纸借条:2014年农历七月十五借现金1万元,定于农历十月十六还,如期还款无息,超期从农历七月十五起加息,按国家利率。借款人:丹某贺;担保人:郑某胜。
到了约定日期,丹某贺未还款。因联系不上丹某贺,谷某增于2016年3月13日将丹某贺、郑某胜起诉至方城县法院。
历经多次裁判未能息诉
2016年7月22日,法院缺席判决丹某贺承担1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驳回谷某增的其他诉讼请求。
谷某增认为,找不到丹某贺,法院应当判决由郑某胜承担担保责任。于是,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10月19日,方城县法院再审判决丹某贺承担1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郑某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再审判决作出后,谷某增心里踏实了,但郑某胜不乐意了,于2018年11月12日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5月16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再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2020年1月8日,方城县法院重审后作出判决,由丹某贺承担1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偿还责任,驳回谷某增的其他诉讼请求。
谷某增对该重审判决十分不解:打了4年官司,案件怎么又回到了原点?
提起上诉被法院裁定驳回,申请再审亦被驳回。无奈之下,谷某增只能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2月1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理由是,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丹某贺及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这一结果让谷某增不能接受。他自此开始不断上访。
并案办理实施司法救助
谷某增的信访材料由中央督导组批转到方城县委政法委,最后转到方城县检察院。2022年2月,谷某增到该院申请监督。
方城县检察院受理后与信访案件合并审查,集中统一办理。该院领导对案件办理高度重视,安排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实施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承办检察官约见了谷某增,详细听取了他诉讼经历的曲折过程和当下诉求,随后调阅了相关的诉讼卷宗,深入分析了案情。
检察官经审查核实,两级法院判决郑某胜不承担担保责任并无不当,因为谷某增在法庭上不能提供证明他曾在保证期间内向郑某胜主张权利的证据,如果保证期间届满,则应免除郑某胜的担保责任。而执行活动因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并无不当。
针对案件审核结果,承办检察官耐心地向谷某增解释每一个诉讼过程,每一条法律规定。上门走访时,检察官发现谷某增曾在上访途中遭遇车祸,腿部受伤不能干重活儿;家里房屋年久失修、墙裂屋漏;女儿远嫁他乡,身边只有体弱多病的老伴儿,家庭生活非常困难。检察官决定换个角度化解矛盾,把工作重心转向司法救助。经及时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全面核实情况,检察机关把办理期限最大限度地缩短,争取让谷某增尽快拿到救助款。
今年3月,检察官把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谷某增手中。虽然打官司没要回钱来,但雪中送炭的救助金弥补了损失。那一刻,这名退伍老兵心头的冰屑融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