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废品回收的交易,让废品回收店老板李某盯上了停工停产的厂区内铺设的电缆线,动了贼心的李某带着周某、吴某二人偷偷潜入无人厂区准备变“废”为宝时,被当场抓获。
近日,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周某、吴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五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至3000元。
2022年9月,李某到某公司做废品回收生意。在几次前往该公司厂区搬运废品时,李某发现厂区内基本没有员工,又在闲聊中得知该厂已经停工停产了一段时间,且近期都不会复产。
“厂区内虽然多数财物都被搬空了,可很多电缆线依然架设着,里面又没有员工守着,偷偷过来搞点电缆线卖掉不会有人知道。”看着铺设的电缆线,李某思忖着。
李某觉得找到了“赚钱”的捷径,就联系了曾经给自己做过临时工的周某。“有个活接不接?一天报酬500元,包接送……”在金钱的诱惑下,周某又拉着朋友吴某加入了李某的计划。
2022年10月的一天,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出现在了一家停工停产的无人厂区内。三人正是李某、周某和吴某,他们在厂区内不断穿梭后,带着“捡到的”梯子在一处车间外的架空电缆线附近停下了脚步。李某用液压钳剪断电缆线,吴某把被剪断的电缆线搬运到旁边,周某则负责望风。可几人不知道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被厂区内的工作人员发现。
原来,就在李某等人约定来偷电缆线的当天,该公司安排了员工到厂区清扫场地。在厂区高处清扫的员工恰好将三人盗窃电缆线的一幕尽收眼底,遂立即报警。
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4万余元。8月,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周某、吴某三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李某、周某、吴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