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招了两名员工,业务也推进得十分顺利!”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张慧在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时,社区矫正对象万某介绍了自己公司的近况。此前,在该院和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下,万某变更了社区矫正执行地,确保了公司的稳定运转。
2025年11月底,奎文区检察院到辖区某电子商贸企业走访时,得知该企业负责人万某一年前因刑事犯罪被宣告缓刑,万某户籍地在河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执行地被确定为河北某地。可让万某犯难的是,他在奎文区经营着一家公司,手下有20余名固定员工,日常业务繁杂,根本离不开人。
接受矫正期间,万某为处理公司事务,不得不多次向河北某地社区矫正机构请假往返两地。一来一回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更让他十分焦虑,既担心频繁请假影响自己的社区矫正表现,又担心请假不及时耽误公司运转,影响员工生计。
奎文区检察院随即向该区社区矫正机构反馈了万某的诉求。随后,检察官与该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核查了王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社保缴纳等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研判变更万某社区矫正执行地的可行性。经核查,万某符合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条件。在该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万某向原执行地提出了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申请。
2025年12月,万某的社区矫正执行地顺利变更至奎文区。
变更成功只是开始。事后,奎文区检察院联合该区社区矫正机构,建立常态化跟踪帮扶机制,定期走访万某公司,督促万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按时报到、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引导他诚信经营。同时,针对其公司运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万某不仅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其公司也得以稳定运转。据了解,近年来,奎文区检察院坚持监督与帮扶并重、惩罚与教育结合,主动倾听社区矫正对象的合理诉求,先后协调解决异地上学就业、因生产生活需要变更执行地等实际难题30余件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