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级检察机关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相互协作,跨区调查、紧密配合、追根溯源,形成司法合力,有力打击了跨区域倾倒危废团伙,为打击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提供了样板,也为下一步更好打击跨区域倾倒危废行为带来启示:
联合作战,协同一体化办案。得到线索后立即启动联动机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及时掌握关键证据,形成“检察+行政”的工作合力。
鉴于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专业性强,法律适用问题多,检察机关组建由业务骨干、专业人才、标兵能手组成的专业办案团队,有效强化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的专业能力建设,通过充分发挥“排头兵”“智囊团”的作用,群策群力解决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的疑难问题,精准认定犯罪事实和刑事责任。
司法联动,“行刑民”立体追责。跨区域倾倒危废案件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非法倾倒利润惊人。因此,各部门高效联动执法,司法及时衔接,提高违法成本,釜底抽薪,可以彻底打消违法者顶风作案的侥幸心理。
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跨区域倾倒危废行为不仅涉嫌污染环境罪,产废企业和偷倒者还需承担环境修复费用。通过“刑事+公益诉讼”一案双查,实现了打击与预防、惩罚和治理、维护公益和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目标。
跨区集约,形成行政监督新格局。在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对大足区有关部门怠于履行固体废物管理的监管职责进行立案审查,根据诉前检察建议,该部门依法查处涉案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步监督直至其完全整改,消除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切实加强对辖区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最美长江需要最好守护。“上游责任”重于泰山,重庆市检察机关将坚决扛起担当,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生动实践谱写新时代“长江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