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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2025-07-07 14:44:00  来源:铜山检察

  ——2025年1月9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明广超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全力服务铜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先后获评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省示范档案室、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表彰。参与办理的1件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3件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在省以上会议经验交流3次,2名干警获全国表彰,23名干警获省市表彰,工作质效位居全市前列。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维护安全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深刻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政治忠诚,更好为大局服务。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5次,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检察履职的要求。坚持把区委决策部署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16次,结合检察职责和铜山实际出台矛盾风险化解等方案11项,确保完整全面贯彻区委部署。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警示教育、专题研讨等活动15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0次。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05件378人、审查起诉案件1242件1775人,办案数全市领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钱某等5人涉黑恶案件提起公诉,并追诉3人,确保除恶务尽。联合区公安局建立涉黑恶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工作机制,发现监督线索14条,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厉打击恶性犯罪,从重从严从快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类严重犯罪案件57件70人,有力震慑犯罪。突出惩治侵犯财产犯罪,办理盗窃、诈骗等案件341件497人,对通过邮寄虚假中奖信息及引流二维码实施新型诈骗犯罪的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在1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追赃挽损1000万元,依法保护群众“钱袋子”。突出惩治危害网络安全犯罪,起诉信息网络犯罪123件174人。依法办理在菲律宾、缅甸设立窝点的“太子手游”、“同福园区”等涉外电信网络诈骗专案161件275人,彰显从严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定决心。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突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治理,办理案件4件4人,办理的1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代表徐州市参加全省刑事检察“百庭考核”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工作成效获省检察院充分肯定。从严惩治贪污贿赂领域洗钱犯罪,与区监委、公安局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移送洗钱线索并办理案件4件7人,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突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办理基层干部贪污、受贿案件 5件5人,一收受医用耗材回扣的某三甲医院原护士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自行侦查1件省检察院批准立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树牢“如我在诉”理念,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9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答复率100%。推进检调对接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区委政法委“一站式”矛盾调解平台双向协同发力,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5件,有力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全面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工作机制,院领导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24件。在办理章某被故意伤害立案监督信访案中,包案院领导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充分释法说理,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其现实困难,在初访首办环节即息诉息访。

  二、强化法治保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紧扣高质效办案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以检察履职助力法治铜山、和谐铜山建设。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区委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的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严惩危害企业权益犯罪,办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6件141人,依法对涉及全国多地企业、涉案金额18.6亿元、有重大信访隐患的跨省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主犯立案监督并批准逮捕。严惩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提起公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在办理系列保险诈骗案中,帮助16家保险公司挽回360万元保险金损失,并推动保险协会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持续优化护企模式,全市率先建立护航民企综合服务中心,建立8方面28项工作的“府检联动”综合护企机制,将检企绿色通道等特色护企项目纳入“企心‧铜力”服务平台,获评市委政法委政法领域改革“书记项目”。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1件25人。批准逮捕涉案金额1000万元、侵犯安全设备行业领军高新技术企业权益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犯罪嫌疑人,引导公安机关进行商业秘密鉴定,深度保护被害企业核心权益。办理涉案金额143万元的假冒小米注册商标案,对5名制假、售假人员提起公诉。针对冒用“徐州老字号”“非遗”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16家侵权方整改,实现地标产品品牌保护和经济效能双促进。强化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履职,联合徐州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知识产权护企服务中心,在徐州国家安全科技产业园成立“商业秘密保护维权联系点(指导站)”,实现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贯通结合,被确定为徐州市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基地。常态化为47家创新型企业、10家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企业创新创造信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危害等重点,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有效打击涉农领域犯罪,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筑牢乡村振兴“耕”基,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围绕基本农田“非粮化”、违法占地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推动高标准农田全面保护。做实司法救助,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对农村因案致困当事人救助44人62.1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主动适应犯罪结构轻型化新趋势,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对轻微犯罪不捕45人,不诉214人。与区公安局、司法局建立轻微案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轻罪人员“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有效增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开设赌场、隐性辍学、寄递安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件,有力推动相关领域问题解决。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46名干警下沉网格,围绕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开展普法宣传39次,做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治。

  三、强化人民至上,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厚植检察情怀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获评全市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先进集体。

  ——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47人。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恶劣的43名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较轻的47人不起诉。融通“六大保护”,全市率先与区教育局、人社局等六部门建立综合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宾馆住宿等领域综合履职案件16件,积极参与“净土佑苗”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携手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联合区妇联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站,构建“检察+企业”“检察+妇联”的工作机制获省检察院推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园普法17次,受教育学生7000余名。持续放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规模效应,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省关工委、省检察院等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

  ——全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京杭大运河不牢河段核心监控区污染防治等问题立案5件,有力保障绿色发展。聚焦群众舌尖安全,起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件5人,办理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等新业态公益受损案件7件,推动相关部门以专项检查、约谈网络平台负责人等方式推进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办理生产作业等安全生产案件9件13人,在办理某大型化工企业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协助企业构建安全防范机制,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以协助调查取证、出庭支持起诉等方式办理案件30件,为诉讼能力欠缺的特殊群体提供司法帮助。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民政局会签《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实施意见》,依法办理养老服务机构医保诈骗、受贿案2件2人。对养老机构违规开采地下水等问题进行监督,督促6家养老机构用水安全整改,有力保障“老有所安”。在办理失能老人确定监护权案件中,全市率先促成民政部门担任失能老人的适格监护人,助力失能老人照护,有力保障“残有所助”。关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发放工资480万元。与区总工会、住建局、人社局等单位深化劳动法律监督联动协作机制,有力保障“劳有所获”。

  ——数字赋能民生保障。建成并运行全市首家集公益诉讼、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检察应用中心。依托该中心打造法治教育数字展馆,开设线上法治直播间,获评省委宣传部颁布的“网络普法特色案例”。加强民生大数据模型研发,为数字检察中心接入“12345”等数据接口,应用大数据开发模型7个,办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监督案件58件,高质效守护民生民利。深化民生大数据模型应用,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法律监督模型上架至最高检大数据平台,被全国400家检察院应用。未成年人涉银行卡犯罪大数据模型在全市推广,有效预防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违规办卡,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强化法律监督,在守护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职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更有力。注重以办案促监督、以监督带办案,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侦查监督、刑事抗诉等监督指标全市领先。突出对强制措施适用、不当撤案等问题的监督,对存在串供行为的强奸案被告人提出应当逮捕意见,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在办理一危险驾驶立案监督案中,对侦查机关立案后又自行撤案的情形重点审查,查办1件司法工作人员接受财物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徇私枉法犯罪,被告人及2名作伪证人员被定罪处罚,获评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通过介入侦查等形式,提出检察意见3700余条,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刑事执行监督更有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监督案件87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5件,对违反管理规定等情形的4人督促收监执行,保障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与社区矫正中心共享管理平台信息,对508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脱漏管等环节开展常态监督,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深入开展涉企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专项监督,帮助8家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拘役罪犯“回家权”专项监督活动中,推动看守所批准3名拘役罪犯“回家”,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与区法院、公安局建立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机制,有效调动在押人员遵守监规的自觉性,保障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有效。办理民事行政案件74件,实现有效监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依法对养老服务领域恶意诉讼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成立行政检察办公室,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案件188件,有效避免“不刑不罚”现象。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办理全市首例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案,防止当罚不罚。在办理特殊患者骗取医保基金案中,考虑当事人家庭困难、犯罪情节较轻等问题,对不起诉的36人不再移送行政处罚,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公益诉讼监督更精准。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3项做法获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深化“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应用,132名志愿者提供公益保护线索25件。突出水资源保护,围绕“南四湖专案”和“大运河专案”办理,与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参与办理的“南四湖专案”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突出国有资产保护,制发检察建议推动12家违法取水单位和个人补缴水资源费20万元。探索“检察+碳汇”办案模式,督促违法行为人义务植树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0万元,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强化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中保障检察履职

  对标新时代政法铁军建设要求,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化党建引领。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开展“党员微党课”等活动13次,脱产轮训200人次,引导检察干警自觉用政治视角、政治思维、政治效果推动检察工作。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强队伍,全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党建经验在区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发挥党建引擎作用,构筑“先锋铜检”“铜心圆”等星级党建文化品牌,代表全市参加“老照片江苏检察故事讲述会”,获全省三等奖。

  ——加强科学管理。注重“质”的要求,加强宏观质效分析与微观质量评查,开展检察业务质效分析8次,对涉企、涉访等重点案件流程监控292件,评查案件75件,督促整改问题12项,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突出“严”的导向,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未巡先改,全面清查124名在职干警、退休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1名干警填报干预办案、不当交往等重大事项27件,全体检察干警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进一步增强。

  ——夯实人才根基。以“四铁三型”人才建设为引领,全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头雁领航”,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21件,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率100%,1名班子成员获评全国业务标兵,1名班子成员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推动“强雁奋飞”,选拔2名全国业务能手为中层干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6名业务骨干为检委会委员,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质效分析等工作,提升专业素能。助力“雏雁丰翼”,组织35岁以下干警成立“吾铜”法学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行政检察路径探索》等19项调研成果获国家、省级奖项,为检察工作注入发展动能。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省市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3次,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坚持代表联络工作抓在日常,开展铜检“零距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7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律师、企业家等社会各方意见417次,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开展公开听证26场次,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触可感可见。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感受到,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思路不够开阔,服务发展、融入治理的综合成效有待提升;二是对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充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等重点任务的落实举措有待完善;三是队伍素能总体上还未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更高要求,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此也真诚地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收官之年。区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部署,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六个铜山”检察发展规划,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服务美丽铜山“四高地一福地”“江苏强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一、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认真落实区委全会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聚焦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开展。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着力推进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民事检察要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围绕“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履职”,将“三个善于”作为根本遵循,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提升司法办案综合效果。围绕“以公开促公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进一步践行为民宗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抓好跨境电诈、涉众型犯罪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综合履职,健全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提升司法保护质效。用足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青少年群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化解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四、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全力锻造干净担当高素能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等纪律要求,规范检察权运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引导干警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办案、监督、管理等方面健全机制,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坚持强基导向,突出专业化人才培养,锻造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铁军,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主动、更坚决、更有力履行检察职责,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铜山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铜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