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坚持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是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从海南昌江检察实践来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能动履职水平,应重点发挥好“三种效能”。
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服务绿色发展的效能。统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探索践行“两山论”、保障“两化路”的检察履职路径,更好守护昌江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服务昌江走好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让人民群众吃上、吃好“生态饭”。一是构建协同履职的格局。注重畅通协作渠道,深化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作互助、线索移送等协作框架,构建起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山、林、河、田”绿色管理新格局。二是打造立体监督的模式。坚持分类施策,探索“4+N”的立体监督模式,既将加强摸排找问题、沟通交流商对策、检察建议促整改、跟踪监督提实效等4项措施固化,推进常态运用、综合运用,又根据不同案件实际,动态制定“N”项“个案化”措施,突出精准办案、有效办案,最大限度保障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巩固问题治理的效果。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综合运用实地督查、现场走访等方式,对所办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防止被监督单位“纸面整改”、函复了之,避免问题反复,助推生态问题、社会问题得到综合整治、系统解决。
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诉源治理的效能。构建公益诉讼检察与诉源治理的良性双向互动关系,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做好诉源治理的“前端化解”和跟踪问效,做到以诉源治理引领公益诉讼检察、以公益诉讼检察推动促进和实现诉源治理。一是转变办案理念。坚持办案质量优先,更加注重对公益损害的前端解决、源头预防、堵塞漏洞,在维护公益的同时切实关注各类涉案主体的利益诉求,及时化解围绕公益损害的原发性冲突纠纷,以防范矛盾冲突的“减量”降低公益保护诉讼的“增量”,做实诉源治理。同时,注重通过诉的方式、诉的形态来解决问题,实现“起诉一件、促治一片”的良好效果,把公益诉讼打造成昌江检察的亮丽“名片”。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坚持检察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影响民生的公益保护难题,以民生领域为重点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矛盾的公益损害问题,更好促进诉源治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新法定领域治理,加大社会治理新领域探索力度,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深挖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共同性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把监督办案效果由一案一事转化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实际行动,推动公益保护与时俱进、源头防治。三是完善协作机制。深化拓展“检察长+”协作模式,推动建立新领域协作机制,促进协同治理、系统治理。要加强协同履职,结合办案情况,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加强对辖区治理重点的分析及趋势性预判,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深化检察建议的运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理漏洞、短板,主动向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四是借助公众力量。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听证工作力度,落实“应听尽听”原则,通过听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公信力,持续做好代表委员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调研论证、推动立法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增强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合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能动司法的影响力和全社会的公益保护意识。
发挥好典型案例引领社会法治理念的效能。法治理念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和职能延伸,形成检察新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社会法治新理念之间相互推动促进的良性循环。一是深化认识。深化“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认识,一方面将典型案例作为检察机关便捷的业务指导、政策指引,促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提高司法规范化、公信力;另一方面将典型案例作为最好的普法“教科书”,鲜明地告诉社会公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怎样维护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促进法治意识和社会规则的形成。二是重塑理念。坚持把发现和培育典型案例作为公益诉讼履职的重要一环,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发现、培养机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做到典型案例常学习、常交流、常评比,激发培育典型案例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公益诉讼履职向办精品案、典型案的更高标准转变。三是系统培树。树立案例培育意识,以办好案为前提,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积极发现、撰写、申报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典型案例的数量与质量。加强综合履职、一体履职,针对涉及多部门的公益诉讼案件,坚持融合办案,协同打造典型案例。注重构建案例库,更好地从所办案件中思考发现亮点和典型性。抓住案例培育“风向标”,注重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好、解决好,将手中的案件办成精品案。四是做好发布工作。重视案例的指导、引领作用,坚持按年度制定计划,加大公益诉讼案例制发力度,既要发布个案案例,更要发布相关类案的发案特点、趋势等内容,以起到警示预防和宣传法治、引领法治的作用,把公益诉讼办案效果由一案一事上升为价值观念,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文明进步,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