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检察的热爱传递下去
2017-11-10 11:53:00  来源:

    2009年8月,刚刚本科毕业的我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反贪局、公诉科工作。我发现,对年轻人而言,这是一份难得的好职业:实践所学,观察人性,锻炼思维与写作,这也是一个难得的集体,充满战斗力、凝聚力、团结求实、温暖友爱。在这里充满榜样的力量,不畏强权、不被诱惑,骨子里透着刚正与坚韧。尤其是将近六年的公诉工作激发了我对法律的热爱、让我坚定了对检察事业的信仰。经过和同为检察干警的妻子商量后,我们给儿子起名叫检检,就是希望这份热爱能传承下去。 

  2015年,得知启动司法改革后,我既期待又有些许担忧。期待的是,检察院将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强化职业保障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担忧的是,年轻检察官会不会因为年纪轻、办案时间短无缘进入检察官员额? 

  2016年9月份,铜山院启动了司法改革并进行了员额选拨,而我也幸运的成为了入额检察官,尤其是得知我是全市最年轻的入额检察官后,内心更是感到了无比的激动和压力。 

  改革后,我感觉检察官的权利更大了。改革前,检察官处理的案件由科长统一分配,文书一般由科长审核后、副检察长签署,办案权限和责任不清晰,一旦发生冤错案件很难追责。现在员额检察官可以直接签署其主办案件的文书,决定案件是否起诉,如何起诉。权力加大的同时也意味着责任增加。改革后,员额检察官成为所办案件签发者的同时,也成为瑕疵责任的承担者,对案件质量负责,也就是说“出了事要自己负责”,这种倒逼机制使得员额检察官责任心更强,更为关注案件质量。原来想着案件还有领导帮我把关,现在我必须认真审查每一项证据,确保案件质量  

  改革后,我感觉案件质量更高了。最近遇到一个案件,一名男子买了一辆涉嫌被盗的车辆,犯罪嫌疑人已经供认犯罪事实,家属也已经承认,但这辆车的卖方却找不到。为此,我向警方退侦了两次,想找到卖方,尽量补齐证据链。如果是以前,这个案子口供、人证、物证都有,直接就公诉了,但现在就需要谨慎再谨慎,尽量让证据链更完整。 

  改革后,我感觉工作效率提高了。以前起诉书等文书由多人签发,行政审批色彩相对较重。因为案件量较多,办案人和领导很难凑到共同空闲的时间,我之前在向领导汇报案件时,一般是凑齐三五个案件一起汇报,这样无形的增加了办案周期,改革后,案子一旦审查完毕,直接制作文书起诉,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 

   

  改革后,我感觉团队协作更重要。之前审查起诉案件,都是承办人一人办理,单打独斗,检察院通过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为入额司法人员“减负”,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分工负责。按照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的制度设计,一旦员额检察官拿不准案件,还可以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来听取其他检察官们的建议。这样就集成了团队的力量和智慧来办案。    

  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一步步成长为今天的员额制检察官,变的是称呼,不变的是我,责任被赋予更多的意义,意味着再没有科长、检察长事事为我把关,我得自己独立提出承办人意见,对案件终生负责,所以更加审慎、尽责;意味着眼睛需更加的明亮,所走的每一步都必须对案件负责,对自己负责,所以更加坚定、细致;意味着要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向专业化、精英化方向迈进,朝那个理想的自己奋发图进。 

  波澜壮阔的改革浪潮,给我们年轻的检察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我将牢记国旗前的庄严誓言和广阔舞台,怀致公无私之心,行光明正大之事,为检察事业和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 

   

  办公室、看守所、法庭,阅卷、提审、开庭,白天的工作忙碌而充实,公诉科工作节奏永远是那么紧张,但和我一样忙碌的年轻人们,对未来的职业发展越来越有信心。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