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检察未成年人保护一枝独秀
2017-12-27 09:37:00  来源:

  点睛词:

  铜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周东升,是一位不甘平庸,不断追求卓越的政法领导干部。他把创新的理念植入每位干警的基因,问题面前不观望,困难面前不绕道,勇于担当,善于探索,不断书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机制、新实践。“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称号,他们当之无愧。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座谈会上,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称号,是我省唯一一家上榜的基层检察院。近年来,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院工作部署,全面施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检察工作,努力打造出了优质少年司法产品。

  激活“僵尸”条款勇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无人区”

  生父侵害未成年子女,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能否撤销监护权?对于这个法律前沿性案件,铜山区检察院不观望不绕道,而是勇于探索,在办案实践中加以解决,这就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支持民政局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的由来。

  “个案的成功办理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此后各地陆续出现撤销监护权案例,有效激活了监护权‘僵尸条款’,提升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社会关注度。”说起这起典型案例的办理,铜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周东升如此评价。

  该案被评为全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被写入2015年度《中国人权事业进展状况》白皮书。

  在办理未成年人监护权案件过程中,铜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实践确定可行性、履行告知、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出席法庭的监护权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出台《关于办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实施细则》,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主动拓展新业务实践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深水区”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例,铜山区检察院慎重对待,做到侵权事项一追到底,有效挖潜刑事案件背后民事权益案件线索。

  在办理魏某(女,时年14岁)被强奸案件时,发现魏某之前被其父亲强迫辍学并安置到私企工作。该院在建议并督促人社局对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进行处罚后,又联合教育部门对魏某父亲进行训诫教育,促使魏某成功复学,有效维护了魏某的受教育权和健康权。

  该院牵头辖区14家职能部门出台《建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作保护体系的意见》,要求职能部门及时向未检部门移送涉未民事监督线索,今年以来,协作单位移制定出台《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与人社局、教育局等14家职能部门会签《建立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协作保护体系的意见》,规范了涉未权益民事案件办理流程。

  与民行、控申、案管等部门开展内部协作,建立信息互通互联互动机制。今年2月,该院民行部门在办理一抚养权执行申诉案中,发现涉未民事权益保护线索并告知未检部门。未检部门联合民行部门调查后发现,申请人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强制执行一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强制执行合法但是不能实现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该院对涉案双方开展了13次调解工作,推动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有效保障了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推行“三项改革”未成年人民事检察监督再出发

  为了提升办案效率,铜山检察院对民行、控申、未检进行内部职能整合,由未检部门统一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案件,进一步厘清未检部门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将父母家庭监护不能、权益保护不力的严重情形作为受案重点。

  该院开展办案方式方法创新,将调解、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作为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手段,初步实现内部职能整合化、受案范围明确化、办案方式多样化。

  将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案件办理流程及文书纳入统一业务系统进行管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子女救助、案后调解、专门法律文书等未检部门办理民事案件的独有内容进行研究,打造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业务系统特色运行模块,规范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办案程序、强化案件流程监管、加强特色数据的分析研判。2017年来已有2件案件上线运行。

  该院还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法律援助机制,法律援助律师可以第一时间介入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处理;建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机制,今年以来对3起案件试行精神损害赔偿;健全执行监督机制,及时跟进特殊案件进展,尽可能为未成年人落实裁判确定的权利扫清障碍。

  翻开该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履历,一项项独具特色的创新项目引人瞩目。该院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高检院首批发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8件典型案例,1案纠正漏诉7人并移交线索查办公安干警徇私枉法案入选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案例;2016年创作并由人民出版社发行预防性侵害动漫图书,开展女童权益保护,办理性侵害女童犯罪案件5件5人。联合中宣部表彰的夫妻放映队持续开展“法治电影进村庄入校园”活动,5年放映612场,受众10余万人;牵头成立“一站式”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站,4年来在完成学业、技能培训、生活保障等方面为59名未成年人提供了多项实实在在的帮助。与多部门会签综合维权文件共同实施“检爱筑梦”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创新事例特别奖。

  正是由于近年来突出成效,该院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集体”等称号,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集体一等功”,未检科科长张红荣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提名奖。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