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挪车争执,因陈某与杨某互不相让,演变为一场肢体冲突。混乱中,陈某伤了杨某右手食指。伤人后,陈某第一时间将杨某送医——事情发展到这里,还只是普通的纠纷。然而,接下来两人的选择,却让事态急转直下。
陈某深知,因打架斗殴产生的医疗费,医保不予报销。为逃避本应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一个歪念在他脑海中滋生。他找到受伤的杨某,提议隐瞒打架事实,编造意外摔伤的谎言来骗取医保报销,并承诺事后额外补偿杨某4000元。杨某在利益诱惑下,点头同意。
于是,在医院,面对医生的询问,杨某面不改色地说谎:“不小心摔伤的,没有别人撞我,也没人赔我钱。”2024年1月,在杨某住院期间,陈某更是亲自上阵,用杨某的医保卡办理住院、结算,一手导演了这出骗保戏码。最终,二人以虚假方式骗走国家医保基金7000余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00余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800余元。
骗局终究败露。案发后,陈某与杨某虽将所骗医保基金全数退还,但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025年11月,甘肃省榆中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考虑到二人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于日前依法判处陈某、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2000元。一时的“小聪明”,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和个人档案上的污点。
检察官提醒,医保基金具有专款专用的公共属性,是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安全网”和“减震器”。任何通过虚构伤病、冒名顶替、过度医疗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