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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上门要货款 买家却说已结清
2026-01-07 16:17: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先生以为自己的海鲜生意很红火,没想到追讨货款时,买家却说他们只交易了两次,且货款已结清。他们对质时,张先生发现被自己的合作伙伴李某骗了。近日,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4年8月,张先生和李某一起商量做海鲜生意,由张先生负责投资,李某负责购买海鲜并销售。9月,二人接到了王某的海鲜订单,李某提出由自己跟王某对接,并按照王某的要求发货,之后也收到了王某的货款。张先生见李某打理海鲜生意能力不错,于是把海鲜生意全权交给了李某。可得到全权委托的李某觉得张先生“人傻钱多”,动起了歪心思。

  2024年10月,李某将自己的微信小号昵称改成买家“王某”,将微信头像也改为与“王某”一致,通过这个微信小号与自己的微信号进行聊天,并将这些假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张先生,编造要货、与王某之间存在海鲜订单等谎言,以此来让张先生投资出钱。张先生想着之前与王某做过两单生意,并且货款也顺利结算,便没多想,就按照李某的要求向其转账投资。

  2025年3月,“王某”一直没有结清海鲜货款,张先生催促李某索要货款,但被告知“王某”最近做生意手头紧张,过段时间会结清货款。后来,张先生找到王某问为何不结清货款时,王某却说跟李某做了两单海鲜生意后就再也没有合作过了,并且两笔货款已经结清,不存在其他欠款。

  经过一番对质,张先生发现自己被李某骗了,果断报警。经查,张先生被李某以做海鲜生意为由诈骗6万元。2025年7月14日,慈溪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