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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现场捕猎者现身说法
2022-05-12 15:59: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草原,包某、童某、胡某三个曾经的捕猎者化身护林人现身说法,向广大农牧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相关知识。

  2021年10月,包某、童某、胡某三人在科右中旗某嘎查(村)内驾驶越野车,使用弹弓捕猎一只沙斑鸡,三人被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经鉴定,所捕猎物为斑翅山鹑,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今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三人移送科右中旗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受案后,经审查认为三名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不大,在审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依法可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为了更好地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3月31日,科右中旗检察院就包某、童某、胡某非法狩猎罪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参加听证。经公开听证,听证人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意见。该院遂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三名被不起诉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求三人在所属嘎查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

  近日,三人走上街头参与当地苏木、旗组织的森林草原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宣传单200余册,他们还使用民族语言现身说法,向群众解说破坏森林、野生动物资源的危害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来往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