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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工商联 画好“同心圆”
2022-05-12 15:34: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我院不断强化与县工商联的沟通协作,发挥职能优势、完善工作举措,共同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优化机制平台上下功夫。我院与县工商联会签《检企联动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7个,共同探索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新机制。为广泛吸纳工商界人士参与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的调解、和解,我院6名特约检察员中有3名来自工商界,检商共同搭建涉民营企业案件非诉调解平台,帮助农民工讨薪116万余元。同时,我院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体系,部署开展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154件,发现3项办案不规范问题,逐案反馈并制定整改措施。

  在精准精细服务上做文章。一是坚持问需于企,党组成员走访民营企业80余家,邀请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3次,通报涉企案件情况,及时解决企业所需所盼,听取意见建议。二是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与县工商联共同落实推进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建专业人员库,监督涉案企业建构和完善刑事合规管理制度。三是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对于涉及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刑事案件,我们及时与党委、政府及县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全面评估案件办理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坚持涉企案件提前介入、跟踪问效,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在深度参与上花气力。我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优先办理窗口,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将企业反映的线索交由院领导督办,及时约访申诉人,详细释法说理。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案件,我们做到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不断优化“案-件比”,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与此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把控漏洞,我们通过检察建议及时帮企业堵漏建制,增强发展后劲。在一起诈骗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与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分析发案原因,向被害企业提出“建立履约能力证明制度和企业信誉保证制度”的建议,被企业采纳,实践效果良好。我们还编写了《当前民营企业法律风险与防控》等宣传资料,及时宣传党和政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以案说法开展法律宣讲5次,帮助企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增强企业家和员工的法治意识。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