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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铜山区检察院就两起大学生涉嫌交通肇事案召开的公开听证会
2021-09-06 11:19:00  来源:铜山检察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铜山区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题。8月12日,铜山区检察院就两起大学生涉嫌交通肇事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拟不起诉人等参加。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升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艳雯、检察官助理刘煜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就两起交通肇案的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释法说理,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认为:拟不起诉人刘某案发时22岁、宋某20岁,正值青春年少,且均系在校大学生,在校表现优异,案发后主动报警并积极救助伤者,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为有效化解矛盾,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使两位拟不起诉人更好的融入社会,用自己的所知所学回报社会、建设社会,综合全案考虑,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会代表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陈述意见和理由。听证员在独立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充分考虑了案件具体情况,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对拟不起诉人刘某、宋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充分体现了国家法律体系的治病救人效果,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做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实质统一。一致表示,这次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体现了司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效促进检察机关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透明度。

  最后,周东升检察长结合听证员、公安机关的意见,详细阐释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及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原因,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他要求两位拟不起诉人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努力做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拟不起诉人当场表示认罪悔罪,并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听证会后,周东升检察长对各位代表、委员对铜山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践行新时代司法新理念,公开听证意义重大,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是案件审查方式重要制度创新,通过公开听证更好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从而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东升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能就案办案,要坚持法定证明标准,综合考虑涉案人员行为性质、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以及表现状况综合研判,统筹把握好法、理、情和时、度、效,在坚持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相融合,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东升检察长强调,本案的依法处理是铜山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实践,寓情于法,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温情和司法温度。今后,铜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职尽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