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要求,检察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利害关系人说情打招呼。如发现检察人员有违反“三个规定”等行为,请拨打铜山区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0516-67078671,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府中西路9号(检务督察办公室收),我们将认真核查,严肃追责。
“三个规定”监督卡
2021-08-04 15:19:00 来源:铜山检察
编辑:李晓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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