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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2022-02-07 16:31:00  来源:铜山检察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5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东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徐州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不断优化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检察措施,为持续推进铜山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先后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表彰。

  一、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牢记忠诚、担当的使命要求,主动融入全区发展谋划、改进检察工作,努力通过检察高效能服务铜山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民生检察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检察效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构建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接待来信来访800余件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去年春节前,积极引导来访人依法维权,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讨回6万余元农民工工资,避免一起集体访。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改进民生检察措施。在食药品安全领域开展专项活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案件26件77人,有效办理公安部督办的侯亚伟等人走私印度牛肉制品案、孙跃进等人跨省销售注水牛肉案等重特大案件,推动全区进行药品和违法男性保健品专项整治。

  ——深化非公经济保护。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出台方案、公开检察承诺,全力护航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办案标准,准确区分科技创新等领域的罪与非罪,依法打击妨碍经济转型升级的犯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案件66件126人,维护经济发展秩序。主动参与金融秩序整治,依托农商行不良贷款降压等专项活动,批准逮捕拒不执行2000余万元判决标的的犯罪嫌疑人张馨元,批准逮捕冒名贷款8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张东。注重产权保护,促成张国权退还挪用企业的货款1100余万元,起诉诈骗徐工集团价值5800余万元工程机械的张兵,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徐工集团规范以租代售业务的管理。在办理吴海峰合同诈骗案中,主动到受害企业释法说理,跟进监督,引导继续侦查取证。主动梳理企业发展面临的新风险,联合徐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开展“除内忧,解外患,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专题宣讲活动,帮助防范风险。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健全社会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先后就农村“推销”诈骗等多发犯罪形成专题报告,推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6次。关于农村“黑校车”危险驾驶犯罪多发的调研报告,获得市委周铁根书记、市政府庄兆林市长等领导的批示。服务全区发展的同时,不断扩大工作影响力,针对辖区留学生存在吸毒、贩毒问题,推动江苏师范大学加强留学生管理工作;针对司法鉴定不规范的问题,向多家司法鉴定机构发出检察建议。

  二、坚决惩治严重犯罪,合力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牢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合力打击严重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平安铜山、法治铜山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切实强化刑事犯罪打击。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90件767人、审查起诉案件1234件1956人,刑事办案数全市领先。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司法协作,批捕王玉琴涉黑案、606涉黑专案79名犯罪嫌疑人,对省扫黑办和公检法联合督办的盛政黑社会性质组织案3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主犯盛政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年内重点任务有效完成。依法打击假借信访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明芳,对徐计芬、郑长兰提起公诉。强化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0件54人,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245件352人。积极投入互联网新型犯罪打击治理活动,起诉公安部“净网2018”挂牌督办的曹云飞等9名被告人,起诉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金源国际商城”虚假期货投资平台系列诈骗案22名被告人,起诉网络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44件163人,维护互联网管理秩序。针对不法分子虚假推销、诈骗农村老年人钱财的问题,开展专项宣传,提高基层群众的辨别力。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态势。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同区监察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起诉全市首例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办理的贪污案。明确专业办案组负责案件办理,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办案数全市领先。认真落实国家惩治腐败部署,依法对中纪委督办、转办的王崇贵受贿、贪污案和高兴开非国家人员受贿案、省委巡视组移交的赵友明受贿案等提起公诉。办案中,认真落实检察介入要求,有效提出检察意见。充分考虑职务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强化廉政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的研判,为党委政府加强管理提供参考。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提升教育、感化、挽救效果,对一些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慎重逮捕和起诉,帮助其回归社会。全年,对无社会危险性的63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4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对邻里纠纷、日常琐事引发轻微犯罪,综合运用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职能,引导案件双方达成和解80余件,申请资金对7名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进行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办案中,强化释法说理,引导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正确认知法律决定,增加和谐稳定因素。

  三、积极优化法律监督,有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宗旨理念,着力纠正司法不公、司法不规范等诉讼违法行为,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上担当尽责。全年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69件。

  ——坚决维护刑事司法秩序。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诉前审查,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15人,维护了司法公正。突出同类违法行为监督,健全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监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取证不规范等诉讼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刑事办案违法登记制度,纠正不规范情形67次,提升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依托信息共享平台,编印罪名指引手册,提高行政机关刑事案件移交水平。全面推行诉讼监督“案件化”办理模式,强化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准确监督,提升检察监督的公信力。

  ——科学优化民事行政检察机制。积极构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于一体的民行检察立体化工作格局。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对一起涉案标的500万元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法院认可;结合涉黑案件“套路贷”虚假诉讼情况严重的问题,出台《民行检察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指定管辖,对徐州经开区和贾汪区法院判决的6起案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依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同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会商案件圆桌会议机制,通过沟通说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检察建议,促成行政执法机关在娱乐场所经营、网络外卖平台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

  ——稳步开展刑罚执行监督。立足全国“一级规范化驻看守所检察室”建设,深入推进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开展谈心谈话、列席监情分析会等活动1000余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1件,有效化解监管不稳定风险。健全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间的衔接配合机制,深入推进刑罚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成功建议收监执行一名刑期为十年的暂予监外执行,推动全区规范强制医疗交付执行工作。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围绕一起冒用他人姓名接受审判、服刑的线索,跨省监督,促成浙江海宁法院对案件再审改判。

  四、扎实推动创新发展,倾力打造铜山检察品牌

  注重创新创优科学发展,优化司法办案、司法保护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机制,助力高质量发展。

  ——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长效品牌。立足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和创新实践基地,进一步健全“检爱•筑梦”品牌发展思路。在全省率先出台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案,科学探索新机制、新做法,办理全市首例“事实孤儿”申请母亲宣告失踪支持起诉案等典型案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25件25人,注重从监护条件、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区环境中改进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利司法保护工作。办案中,发现部分企业非法使用童工、KTV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问题,联合人力资源、文广新体等部门依法查处,开展专项治理。构建“网络+实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网络版基地即将上线运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展,护航健康成长。

  ——创新推动公益诉讼长足发展。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系统推进工作开展,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结合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重点部署,在全市率先同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促成公安部督办的两起环境污染案千余吨危险废弃物全面完成清理,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在全省首次将公益诉讼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行“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破解线索发现难等问题,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21件,全市靠前。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成收缴人防工程资金616万元。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公益诉讼工作,湖北、河南等地检察机关到铜山交流学习。

  ——创新打造法治宣传新形式。积极融入法治铜山创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部署要求。印制“遵规守法”、“远离犯罪”等主题的以案释法材料,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解读法律规定,走进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宣传2批次。围绕防治校园欺凌等难点问题,制作“检爱·筑梦”系列法治宣传片,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到学校播映等形式,提高对全区学生法治教育的覆盖面,被推荐参加“讲好新时代徐州法治故事”作品大赛评选。依托出版的法治漫画《熟悉的陌生人》,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取得惩防实效,被评为徐州市第三批法治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五、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建设要求,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在行动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强化党组和机关党的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检察干警。全面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围绕“争先创优”等要求,明确争创“全省、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发展目标,突出检察效能,提高核心竞争力,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强化执行力建设,提升服务发展的检察水平。不断凝聚检察发展合力,开展检察长领学、带头办案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120余件,引领示范效果明显。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小课堂”、“微讲堂”等教培活动30余次,检察综合素能进一步提升。涌现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等检察人才。结合“捕诉一体”等机构改革部署,整合内部业务和人力资源,在刑事案件数量、民行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全市领先的情况下,所有案件均有效办理。相关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市检察院等领导批示14次,区委主要领导批示7次。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提升廉洁自律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学习教育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检务督察体系。切实强化廉政教育,邀请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题教育2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6次,有效研判廉政风险,做好整改、防范工作。扎实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公用房使用、公务接待、公款办理手机套餐等方面整改问题14项,进一步健全管理制约机制,改进机关作风。常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加大检察办案督察、任务落实督察、纪律作风督察等工作力度,围绕司法办案、内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9项,保障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常态开展检察工作报告、检务公开等活动,自觉改进工作,提升效能。

  ——自觉在人大监督下强化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人大机构的监督支持,认真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院公益诉讼等工作专题视察调研,并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出台方案,走进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走访联络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强化人大、政协对检察办案的实体监督,在检察业务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评议案件等方面出台实施方案,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在民主监督下改进检察工作。强化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脱贫攻坚战等专项部署,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提高专项任务落实中的服务保障效果。强化与辖区高校、民营企业和帮扶村的联系沟通,通过共建活动,有针对性改进检察工作措施,提升在特定领域的服务保障效果。赠阅《检察日报》、《清风苑》等报刊杂志,提高检察宣传的覆盖面,畅通了解检察动态的渠道,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自觉在社会监督下提升检察影响力。以打造阳光检务工程为抓手,强化检务公开,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基层群众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提升对检察机关的直观认识;认真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要求,依托业务系统,向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等推送程序性信息6000余条,有效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公开案件信息1600件、法律文书909份,通过微信公众号 “徐州铜山检察”发布信息320余篇,增强工作透明度。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针对重大敏感事件发布案件信息48件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深化改革、务实奋进,整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人民的关爱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保障全区发展的贡献度还不突出,整体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办案中,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保护特殊群体利益、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还不突出,检察工作理念仍需要进一步改进;检察队伍老龄化、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机构设置、工作模式仍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能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在此,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徐州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铜山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深入推进民生检察、效能检察、专业检察、廉洁规范检察四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力提升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综合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铜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区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徐州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理念,自觉融入全区发展大局谋划、改进、加强检察工作,着力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强化法律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强化工作报告,健全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程,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措施落实,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动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行霸、街霸、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维护基层发展秩序。改进服务非公企业检察措施,全力打击妨碍经济转型升级、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办理危害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型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物权保护,更好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持续开展“民生检察提升年”活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等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要求,发挥检察能动作用。

  三、深入推进“效能检察”工程,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质效。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检察办案、改革创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等工作机制,全面提质增效,着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服务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等措施,有力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深入研判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检察建议的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参考。强化司法协作,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公益诉讼等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犯罪打击、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改进法律监督,以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为抓手,强化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提升监督意见的落实效果。深化检察创新,以项目化、品牌化持续推进,重点加强检察办案、服务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领域的机制创新,打造亮点品牌,提升检察影响力。

  四、深入推进“专业检察”工程,全面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培养,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打造忠诚、担当、为民的检察队伍。依托司法办案,强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综合提升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法治宣传等“五大能力”,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高效落实深化司法改革部署,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等工作,围绕扫黑除恶、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互联网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培育有特色、有影响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信息化推动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准化发展。围绕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专业化检察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法律监督等领域的机制创新,打造特色品牌。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引领,传承创新创优科学发展的思想理念,塑造司法办案工匠之魂,凝聚专业精神,提升工作品质。

  五、深入推进“廉洁规范检察”工程,全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常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放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廉政教育、纪律督察、检务督察等工作常态开展,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检察机关形象,确保检察权廉洁高效运行。坚持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信促业绩的理念,常抓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放松。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的监督制约,大力开展检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和监督评议案件等工作,构建全方位办案监督体系,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联络走访,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认知检察、了解检察的渠道,常态接受监督评议,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给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区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检察效能、更专业的检察素能,忠诚履职、团结奋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铜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将以往由不同部门、不同场所提供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整合,将原来单一接待来访功能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5行。

  2.黑校车:是指不符合校车设计标准,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营运来接送学生的车辆。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黑校车”运营中,存在车况参差不齐、超载严重等现实问题,且主要用于接送小学和幼儿园的学生,安全风险较大。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1行。

  3.区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前十罪名分布

  4.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2017年12月,区检察院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将检察机关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的职能、人员、装备等转隶至纪律监察部门。其中,划转人员编制数27个,转隶人员21名。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5行。

  5.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由于他人犯罪行为的侵害,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以致生活难以维持,国家给予一定的临时性、应急性帮助的制度。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5页第10行。

  6.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4行。

  7.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11行。

  7.“检爱•筑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致力于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创新机制,取得优异成绩,逐步形成“检爱•筑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并持续发展。被最高检确定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和创新实践基地,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表彰,未检科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4行。

  9.公益诉讼: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民事、行政案件提起或参与诉讼的法律制度和专门法律活动。

  2018年10月,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3行。

  10.公益诉讼观察员:是检察机关选择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并热心公益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情况的干部群众,聘任为公益诉讼观察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并向检察机关报送公益诉讼线索、宣传公益诉讼相关知识。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10行。

  11.捕诉一体: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由检察机关内部统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制。捕诉一体前,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两项职能,分别由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承担。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21行。

  12.刑事速裁:是2018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意见;速裁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速裁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4页第16行。

  13.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当前,区检察院人员编制数84人,实有人员83人(包含司法警察4名、工人6名)。其中,员额检察官32名,检察辅助人员39名,司法行政人员12名。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