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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2020-01-06 14:40:00  来源:铜山检察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徐州市铜山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东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改革创新,深入开展民生检察、效能检察、专业检察、廉洁规范检察四项建设,积极服务铜山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表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积极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讲政治、顾大局,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和群众法治需求,优化、改进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立足法治保障,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联合高新区管委会等4家单位会签文件,构建企业法律风险“五位一体”协同防控平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消除法律风险。依托平台建设,开通服务网站和热线,设立20个“法律风险防控监测点、监测站”,通过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走进企业调研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服务保障效果。注重产权保护,从严打击妨碍企业经营的各类犯罪,提起公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0件213人。结合办案,先后走进徐工汽车、华辰变压器等受害企业,反馈办案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严格办案标准,对企业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慎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经营秩序。办理的一件不起诉案作为徐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积极推进民生检察工程。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活动,提起公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5件43人,有效办理殷某某等人跨省销售注水牛肉案等重特大案件。办理的“造肉一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公开发布。针对个别公司使用不合格食用盐腌制食品出售的问题,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4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依法高效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60名农民工讨薪,支持98名农户维权,帮助当事人追讨资金30余万元。围绕区委脱贫攻坚部署,创新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17.7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信访行为,起诉2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主动融入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围绕司法办案,突出对社会焦点、难点问题和重点行业、领域的犯罪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理风险。先后就辍学青少年犯罪、农村入户盗窃、农村老年人种植毒品原植物等形成专题研判报告,引起市委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关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结合研判的风险,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在金融管理、网吧秩序、校园贷等领域推动专项整治。

  二、注重惩治犯罪,维护稳定,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铜山建设

  着力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强化犯罪打击,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区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等部署,健全专案专办、引导侦查、线索移交等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就完善证据、法律适用、财产执行等提出检察意见140余条,保障办案效果。2019年,批准逮捕中央督导组高度关注的305专案33名犯罪嫌疑人,对603专案、606专案56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对105名被告人分案提起公诉。606专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强化专案专办的同时,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关系网、保护伞等犯罪线索,向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移送20余件。针对涉罪党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份,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3名干警被评为省市先进个人。

  ——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78件752人、审查起诉案件1250件1840人,刑事办案数全市领先。从严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各类犯罪,受上级指派,有效办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镇江619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得到中央、省委、最高检领导的高度肯定,为全国办理类似案件树立了标杆,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注重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对5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比下降37%。结合盗窃等侵财犯罪持续多发的现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对37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积极融入金融秩序整顿等专项工作,依法打击税收监管、贷款存款等领域的犯罪,提起公诉74件141人,推动金融机构规范信贷业务。积极投入互联网新型犯罪打击治理活动,批捕敛财1000余万元网络高利贷寻衅滋事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起诉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某某等31名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系列案件,起诉“金源国际”、“赤北商品”虚假网络期货平台诈骗案69名被告人,维护互联网管理秩序。

  ——有力提升惩治腐败检察效能。加强同监察委、法院的协作配合,规范办案流程,提升惩治腐败专业化水平。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5件,办案数全市领先。依法办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原大队长杨某某受贿案、江苏银行徐州城南支行原行长滕某某受贿案和市中院原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董某受贿案等重点案件,决定逮捕作为涉黑“保护伞”通报的许某某、李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办理的郑某某贪污、受贿。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主动融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职务犯罪剖析,关于村干部职务犯罪新特点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和法院、财政、司法等部门配合,构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机制。严格把握认罪认罚界定标准,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在值班律师参与见证下,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422件569人,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319人次,采纳率97.8%,全市靠前。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综合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对无社会危险性的58人作出不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2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5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减少社会对抗,提升教育、感化、挽救等效果。

  三、聚焦检察主业,优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精细审查、精准办案,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证据意识,坚守司法底线,推进诉讼监督等工作纵深开展。

  ——有力推进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要求,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80人,不起诉 22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通过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审协办,加强协作配合,有力打击民生领域犯罪。强化证据意识,注重人权保护,坚决纠正办案程序不规范、侵犯公民合法诉权等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共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7件次,对普遍性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取得积极成效。坚持不枉不纵,客观全面审查证据材料,准确适用强制措施,对应当逮捕未提请批准逮捕、应当起诉未移送起诉的,提出检察意见35次,均有效落实,其中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4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新路径、新载体,加强同司法、审判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深入研判涉黑“套路贷”虚假诉讼新情况,加强上下联动,受上级指派,办理辖区外法院审理的涉黑组织虚假诉讼监督案17件,其他虚假诉讼监督案10件,有力维护司法秩序。办理的一起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注重同公安机关双向联动,移送虚假诉讼等犯罪线索9件,已立案5件。在国有资产保护、行政处罚执行等领域开展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规范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有力提升刑罚执行监督。深入推进驻看守所检察规范化建设,优化安全检察、权益保障等机制,探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收集、风险排查预警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对在押人员社会危险性分析,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0件,充分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健全同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衔接协作机制,加大强制医疗、财产刑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领域的监督力度,开展特赦活动监督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15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情况全面进行监督。跨省监督一起罪犯严重脱管漏管案件,一名河南法官被调离审判岗位。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创优发展,提升检察工作效能

  准确把握改革部署,强化落实措施,有力推动铜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改革要求,科学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于2019年7月完成改革,机构减少6个。当前,区检察院共设置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等8个内设部门。结合内设部门名称和职能的变更,主动进行微信公众号推广、展板介绍、印发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提高社会认知,更好的提供检察服务保障。全面开展竞争上岗,择优选拔8名部门正职、15名部门副职,激发队伍活力,促进中层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新的内设机构运转规范,衔接有序。

  ——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效应。坚持项目化实施、品牌化管理,打造“检爱●筑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深入推进国家级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探索未成年人民事检察新机制,一起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在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缺少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性,深入研讨法律规定,找准突破口,通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支持起诉等形式,成功办理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5件,赔偿资金15余万元,取得“破冰”效应,引起最高检主要领导关注。从严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类犯罪,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诉51人。通过引导侦查,成功打掉一利用“套路贷”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恶势力团伙。同时,发出检察建议,加强同行政机关的沟通,共同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做法在全国未检会议上交流推广,获得上级领导充分认可。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公益保护。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各类案件75件,办案数全市靠前。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部署,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保护,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妥善处置案件62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规定,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机制,在办理一起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生态修复费用4800余万元的案件中,经指定管辖,依法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市首次在公益诉讼中适用磋商程序。该案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优秀。

  ——探索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健全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监督制约体系,推进规范司法。依托全省政法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加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应用,优化办案流程监督,通过建立日巡查、周通报等机制,实现司法办案全程、动态监控,保障办案程序规范,工作做法在全市检察推进会上交流推广。出台文件,强化办案质量监督,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覆盖办案质量评查体系,突出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无罪等重点案件的评查,结合司法档案建设,强化错案追究,保障办案质量。

  五、强化从严治检,激发动能,提升队伍四化水平

  紧紧围绕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检,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打造政治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改进党组和机关党的建设,开展检察长领学、检察长党课等活动20余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和党支部学习活动30余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将初心和使命融入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全力服务铜山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素能培育,打造业务过硬检察队伍。组建职务犯罪、扫黑除恶、虚假诉讼监督等专业办案组,通过专家授课、要案剖析等形式,培育专业能力,保障办案效果。结合金融领域案件办理、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应用等工作,组织“小课堂”培训活动20余次,提升专项工作水平。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中,团体和个人均取得优异成绩,16名干警获得省市检察院表彰。立足办案成果转化,加强典型案例编报等能力培养,8起案件作为全省、全市典型案例公开发布,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或全省精品优秀案件,法治宣传示范效果显著。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公平公正检察形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持续强化检务公开,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机关工委、工商联等单位支持,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律师、企业家、工人、教师、医生、村居干部等行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开展办案听证、评议案件、公开答复等活动48次,自觉接受监督。注重提升检务公开信息化水平,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800余条,依托办案系统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5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1000余条,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

  ——坚决做到从严治检,深化廉洁规范检察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政治规矩、纪律作风规定,强化学习教育、检务督察,从严治检。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重要活动6次,开展专题教育2次,认真整改问题,规范履职。坚持自查自纠和防范风险相统一。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第一时间调整各部门、各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内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检察干警自身正、自身净,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8次,严明纪律,防范风险。围绕“三公”经费管理、纪律作风建设等,出台文件9项,全面深化检务督察,确保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新进步、新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人民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保障乡村振兴、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任务成效不突出,工作措施与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履职综合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老龄化、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存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等等。在此,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突出政治建检主线,聚焦业务立检、司法为民两项重点,依托理念革新、机制创新、作风建设三个抓手,强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项职能,提高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公平、规范司法五种能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铜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大局追求高质量。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加强请示、报告,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改进检察工作思路,以更加有力的检察举措服务全区大局。突出执行力建设,坚决贯彻区委“六高”发展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检察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民生追求高效率。牢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需求、新期待。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维护发展秩序。用心用力服务经济发展,优化检察保障措施,探索企业产权保护、经营秩序维护新机制,做优“五位一体”平台,精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措施,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优化检察服务体系,树品牌、提效能,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

  (三)聚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创新创优追求高起点。聚焦业务立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根本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强化办案机制创新,改进法律监督,综合提升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造精品案件,传递检察正能量。强化司法协作创新,提升监督意见落实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社会治理创新,紧盯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优化检察举措,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四)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队伍建设追求高标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外部监督、内部制约,加强信息化应用,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强化专业办案团队培育,全面加强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公平、规范司法五种能力建设,打造高水平、专业化、精英化检察团队,推动创优发展。认真落实检务公开要求,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健全意见收集、落实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铜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企业法律风险“五位一体”协同防控平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区检察院联合徐州高新区管委会、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等四家单位,会签《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徐州高新区企业法律风险协同防控平台的实施意见》,成立“徐州高新区企业法律风险五位一体协同防控中心”,防控中心下设法律风险防控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机构。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2页第8行。

  2.“造肉一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017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多家公司向动物饲料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物质。其中,明确提到厂址位于铜山的江苏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进行查处,经铜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11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作为江苏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公开发布。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行。

  3.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将以往由不同部门、不同场所提供的对外服务功能进行集中整合,将原来单一接待来访功能改造升级成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5行。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司法机关可以对其从宽处理的制度。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9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开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4行。

  5.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由于他人犯罪行为的侵害,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以致生活难以维持,国家给予一定的临时性、应急性帮助的制度。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5行。

  6.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和考察期,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8行。

  7.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6页第17行。

  8.内设机构改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2018年12月,最高检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随后,部署省级及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铜山区检察院于2019年7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机关本轮内设机构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更有利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专业化履行。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8页第8行。

  9.公益诉讼: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侵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专门法律制度和专门法律活动。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11行。

  10.“检察开放日”:为拉近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距离,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检察机关常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根据不同主题,邀请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到检察机关听取工作通报、参观办公办案场所、提出意见建议。2019年,区检察院召开“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见《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11页第11行。

  11.铜山区高发刑事案件罪名分布:

  编辑:李晓巍